2018年蘇州市吳江區幼兒園入園工作意見
2018年蘇州市吳江區幼兒園入園工作意見,是根據蘇州市教育局有關招生工作精神,結合吳江實際制定的,具體內容都有哪些呢?下面小編就帶大家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2018年蘇州市吳江區幼兒園入園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41號)、《江蘇省學前教育條例》、蘇州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蘇府〔2011〕4號)、落實吳江區《深化教育綜合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質量三年行動計劃》為指導,根據蘇州市教育局有關招生工作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提出2018年蘇州市吳江區幼兒園入園工作意見。
二、招生原則
(一)堅持公辦為主,民辦為輔的原則。強化政府主體責任,鼓勵多種方式吸引社會力量辦園。各級政府要主導學前教育布局規劃,主導政策制度設計,合理配置轄區內各類學前教育資源,保障本區域的學前教育資源能滿足需求。積極扶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加強民辦園管理與指導,支持民辦幼兒園提供多形式、多層次的服務,滿足家長不同需求。
(二)堅持政府統籌,教育主管的原則。各區鎮教育科要強化責任與服務意識,規范本區鎮各幼兒園的招生行為,確保吳江戶籍的適齡幼兒100%能按時入園,有條件的幼兒園要接收并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學齡前殘障適齡兒童提供融合教育,盡最大努力滿足外來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園需求。
(三)堅持成本核算,合理分擔的原則。強調政府投入為主,家庭和社會合理分擔教育成本,鼓勵多渠道投入,發展學前教育。執行江蘇省物價局等部門公布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學前教育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11〕122號)及吳江區實施意見,規范收費行為。民辦園收費根據《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加快全市民辦教育發展意見的通知》(蘇府辦〔2015〕35號)文件精神,執行《關于明確民辦幼兒園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字〔2016〕3號)文件規定,如果上級有新規定就按新規定執行。區教育局認定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與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一致。
(四)堅持相對就近,方便入園的原則。幼兒園在招生中,首先要滿足本施教區內符合招生條件的三周歲幼兒入園,以“相對就近、免試入園、便民利民”為出發點,在確保本施教區內三周歲幼兒入園的基礎上,有條件的可招收施教區外的三周歲幼兒入園和3周歲以下幼兒入托。幼兒園應適度控制班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確保校園安全防范措施落實到位。學前教育資源相對充足,一個區鎮有多所幼兒園的繼續實行劃分施教區招生的制度。幼兒園招生與小學招生分開進行,不得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