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今日說法觀后感600字
《今日說法》每天只有十多分鐘,但內容豐富,耐人尋味,常常給人留下很深的印象。下面是小編帶來的五篇看今日說法觀后感600字,希望大家喜歡!
看今日說法觀后感600字精選篇1
今天看了央視一套的今日說法欄目,這期節目講的是農村留守兒童犯罪的案件,此案件中主人公是兩個中學生鄭清和薜謹,父母都在外打工,平時生活都有爺爺奶奶照顧。鄭清家里家境稍微寬裕點,父母經常會給他寄點零用錢,而同學薜謹家里家境比較拮據,可是薜謹又迷上了電腦游戲,所以經常會向同學鄭清借錢,這次他問同學鄭清又借了900元錢,因為平時借的錢薜謹都是偷偷的把家里的口糧拿去賣了還錢,可是這次由于借的錢多賣口糧會被家里人發現,所以薜謹動了把同學殺死就不用還錢的歪念,就這樣兩個年輕的生命都毀了,一個死了一個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在這個案件中我的心 被揪緊了,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很讓我們擔心,由于父母長期在外打工,平時的教育和日常生活照顧都落在了爺爺奶奶身上,他們年紀大了也不懂得怎么和孩子溝通,所以孩子很容易造成情感缺失,所以我呼吁在外打工的父母請你們平時多打打電話回家,只要有空就回家多看看孩子,讓孩子有正確的觀念。
看今日說法觀后感600字精選篇2
睡覺前,看了一集《今日說法》,今天講的是關于農民工患了職業病,卻找不到訴理的地方。
不知道從什么時間開始,就有很多關于農民工維權的報道,這次講的是關于農民工在外地一家工廠,得了矽肺,要原單位出具相關的證明,但單位由于種種原因不出具,最后在新聞單位的幫助下才得到了解決。
我看著這個案例,不由得為這些農民工兄弟感到惋惜,他們用自己的辛苦工作換來了城市的繁榮,換來了老板鼓鼓的錢包,但是一旦自己的權益被老板侵犯的時候,卻不知道找誰評理去。
我記得在今天的嘉賓說了一句話:“感謝這位農民工兄弟,他用自己的身體換來了社會大眾對這件事情的關注,從而讓我們的政策更加完善。”我不是說這位嘉賓說得不對,我只是想說:
為什么要等到有了生命的代價的時候才能喚起人們對一件事情的關注呢?想想現在的一些事情,我覺得這已經是一種人們常用的一種思維模式,有的人們已經看出不好的苗頭了,但是由于還沒有引起大家足夠的重視,因此是不會有人說的,大概人們想的是說了也不會有人管的,于是社會上就有了諸如某人出來身張正義的時候,被人們接受了,人們會贊揚他;而更多的是有人想管這種看似不大的事情的時候會遭來人們的非議。
我看了這期節目后,心中就在想:什么時候我們國民才能有一個危機觀念,當人們發現有不良現象的時候,都能夠勇敢的站起來揭露他,并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別事事都用這種“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姿態,社會要想和諧,只有靠大家都有正義感,人人都不去做虧心事。
看今日說法觀后感600字精選篇3
自從看了《 今日說法 》后,知道了許多關于法律的知識。
例如:
第一,根據我國《刑法》,規定販賣海洛因超過50克或販賣鴉片超過1000克就可以判死刑,但也會緩期執行死刑。
第二,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偷逃稅款達到50萬元以上的應該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無期徒刑,情節更嚴重的甚至可以判處死刑。
第三,根據我國《婚姻法》中規定,婚約在法律上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也就是說只要領了結婚證,雖然沒有舉行結婚儀式,但在法律上已經是合法結婚了。
第四,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在出現輕微交通事故時,當事人之間可以私了。第五,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如果一個人把他人打成輕微傷,可以不負刑事責任,但也要賠償他人相應的民事賠償損失,如果一個人把他人打成輕傷、中傷或重傷,除了要負刑事責任,還要他人賠償相應的民事賠償。還有許多的法律,如《反虐待動物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反不正當競爭法》、《廣告法》,已及《藥品管理法》等等。
看了《今日說法》以后才發現,原來有這么多的法律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啊!看來,我還是一只井底之蛙呀!
看今日說法觀后感600字精選篇4
早上,看了CCTV的《今日說法》。大概的內容:一個應該判處死刑的犯人,家里積極籌款賠了受害人3萬元。罪犯改判了死緩。我關心的是請的嘉賓的說法。
老百姓認為是 3萬=減刑 ,拿錢可以買命。報紙、媒體熱議。覺得法律怎可交易,批判的很。相反的,負責案件的法官 、 《今日說法》的嘉賓認為:可以 ,無可厚非。
心中頗為感慨,一吐為快。
夠判死刑的罪,不會是小事吧!如果不是故意的,也是逞強好勝、不知小心,釀成大禍。若犯人是故意而為 。說明犯人的心業已大大的壞了。《今日說法》的嘉賓說法:犯人的權益也是要考慮的。確定有罪的人是要剝奪權利的。受害人的權利你又是怎么考慮的呢?
3萬=減刑,法官和嘉賓予以否認。還是報紙故意熱炒讓他們很不自在。筆者覺得就是:3萬=減刑。交了3萬,改判死緩了啊,事情就是這樣做的啊,怎可抵賴。說這是拿錢買命,你們有什么好抵賴的啊。犯人的母親說:不該判,我是不會賠的。這不是明擺著的錢與法的交易嗎?犯人的家人都這樣想了,百姓怎么不能這么想,又怎么錯了呢?
法官和嘉賓認為:犯人和受害人可以協商解決。很多的時候,犯人是強勢的,比受害人強勢的多。協商的結果會讓受害人受到的傷害更多、更大。 對立的兩方面協商,一定是有利強勢的。
《今日說法》的嘉賓還說:協商賠償不可漫天要價。筆者不知道什么是漫天要價。人家被你砍了一只手是賠5萬 、還是10萬,還是20萬?你的心大大的壞了且不談,你就要賠上一只手一輩子能掙來的錢,還要陪上精神損失費等等。受害者不是碰瓷的。要不砍你的一只手試試?法律自有公正的處理辦法,何以讓人協商解決?
親愛的法官啊,如果你的孩子被人砍了一只手,要你協商解決,只能跟四處借錢給你5萬,你就不要追究刑事責任了吧?筆者覺得是不可能的,絕對不可能的。
換位思考解決問題很重要。社會的很多不公正管理者是有責任的,那些舉刀向著孩子的人啊,你們錯了,看看那些政府機關幼兒園的孩子吧,他們是多么的可愛!!
民事可以協商。刑事怎可協商?刑事犯罪一定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否則,公平何在、正義何在。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懲罰為戒除啊,是不要考慮施暴者的感受了的。主動傷害他人的,要讓其付出慘痛的代價。讓其得到受害者十倍的痛苦。要么何來懲戒啊。作奸犯科者輕松過關,無關痛癢,還會來犯的,習以為常未可知哦。凡是故意而為著,期待:以彼之道還施彼身,期待,期待。
看今日說法觀后感600字精選篇5
暑假里,我養成了一個習慣——那就是每天中午收看中央電視臺的《今日說法》。今天,像往常一樣,我在12點38分按時打開了電視。
主持人說,今天的《今日說法》要跟大家講的是一個老師找學生要債要了十年的故事——《討債不為錢》。我很奇怪,老師怎么會向他的學生要債呢,還要了十年?這到底是為什么呢?帶著滿心的疑問我開始看節目。
福建的一個教師,十年前為了資助一個偏遠地區的學生,在三年的時間里從平日并不多的工資中擠出兩萬多元用于幫助那個學生的學習和生活。他們兩人平時還以書信交流,老師還常常給予那個學生精神上的鼓勵。可就在這個學生畢業后,老師卻怎么也聯系不上那個學生了。過了一段時間后,老師收到了學生的一封信,信中那個學生不但不對老師心存感激,還滿懷委屈,抱怨不該上這三年學,浪費了自己的青春時光。之后,老師通過法律向學生要錢,花了整整十年的時間才找到那個學生。學生在法庭上說:“我很感激他,但我也恨他,因為他沒為我找到一個好工作,所以我才和他斷了聯系,我知道他這么多年一直在找我。”
我看到這里,真是氣憤!好一個忘恩負義的人,白白在這世上活了這么多年,也白讀了那么多的書!他再有知識,再有學問,但他卻最缺少一個人最起碼該有的誠信和感恩!就像老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所說的那樣:“我用十年的時間,花費了幾萬塊錢路費,向他要債卻不是為了錢,就是想讓他懂得誠信,再他給上人生的一課。”多么無私的老師啊!他以寬大的胸懷包容了這個學生,真讓人感動,自私的學生和無私的老師相比,是多少渺小啊!我想,如果那個學生還有一點點感恩的心的話,他就應該懂得老師的良苦用心,在以后好好做人,記住老師的教導。但愿社會上不再有這樣的人,變得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