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超速駕車送3歲女孩就醫 自稱曾與交警打過招呼
身為司機,深知超速駕駛是一件多么危險與不應該的事情,但是在某些緊急情況之下,又不得不這樣做。所以,很多時候難以兩全,近日,雙浦鎮的一名老司機就遇到了這樣一件“尷尬”的事情,在送一個高燒驚厥急需送醫的3歲小女孩時,他超速行駛了。但是自稱是和交警部門打過招呼。
雙浦鎮的葛先生最近被一條短信攪得心煩不已:2月4日,他駕駛車輛在之江大橋上超速20%行駛,面臨扣6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對于這張罰單,葛先生是一肚子委屈。作為一個老司機,他之所以開起了飛車,是因為當時車上載著一個高燒驚厥急需送醫的3歲女孩。
既然事出有因,這張罰單到底能不能酌情處理?葛先生的一肚子委屈又有什么樣的隱情呢?
事出有因 葛先生自稱曾與交警部門打過招呼
2月4日,農歷臘月二十六,葛先生一家來到雙浦鎮老沙村丈母娘家吃團圓飯。
當天下午4點左右,鄰居老沈急匆匆找來,說他的外孫女發高燒,急需送醫,但要緊關頭自家的車卻沒油了,想請葛先生幫忙送一送。
葛先生也挺仗義,當即帶著老沈趕到外孫女家所在的麥嶺沙村。趕到時,3歲小女孩已出現驚厥癥狀,孩子的媽媽都急哭了,葛先生立即招呼大家上車。
孩子病情緊急,但眼前卻是交通晚高峰,葛先生擔心之江大橋堵車,便撥打了122詢問橋面路況,并請求交警幫助。但122回答,之江大橋屬于高速交警管轄,需致電12122詢問。
葛先生擔心自己萬一開快了會超速,便致電12122進行了詢問。“當時對方要我打開雙跳燈,并告訴他車牌號,其他事情等收到處罰短信再說。”得到這個答復,葛先生覺得,這種情況下,就算收到處罰短信,應該也有商量的余地。
詢問了可能遇到的突發狀況后,葛先生駕車趕往省兒保濱江院區,平時要開40分鐘的路程,那天20分鐘不到就開完了。
然而,麻煩事卻隨之而來。2月17日,葛先生收到超速20%的處罰短信。
對此,女孩的媽媽沈女士很不好意思:“他是好心幫忙,現在吃了這么一張罰單,我們太過意不去了。”沈女士覺得,葛先生超速事出有因,交警部門是不是能人性化處理?為此,她把女兒的急診單、病例都整理好了,希望這些材料能給葛先生作個證。
有一說一 交警部門提醒:安全永遠應放首位
那么,葛先生的罰單到底能不能酌情處理呢?記者致電12122詢問,一位錢姓接線員了解事情來龍去脈后,給出了三點意見:第一,超速行駛存在安全隱患,遇到再緊急的事情,也應把安全行車作為首要前提,司機超速行駛更無法保障孩子的安全;第二,他個人并未接到相關求助,如果接到,他會建議葛先生駛離高速,走地方道路,并請求屬地交警協助開道;第三,葛先生的情況確實屬于超速行駛違法行為,還是得依法處罰。
對于撥打12122求助這一點,葛先生補充了一個細節,當他收到處罰短信后,曾再次致電12122詢問如何處理,但當時的接線員表示2月4日沒有葛先生的報警記錄。
對于這一情況,高速交警大隊程警官表示,葛先生可以把通話記錄整理好,交給交警部門,方便查詢接警電話,這個流程一般需要3到5個工作日。
應急處置 遇到類似情況,這樣處理最為妥當
像葛先生這樣遇到突然有親友患急病需送醫的情況,可能會發生在任何一名車主身上。情況緊急,但交通法規又必須遵守,這種情況下,面對交通信號燈、限速牌、單行道路等實際限制時,如何妥善處理,既能快速到達醫院,又能避免因交通違法而被處罰呢?
程警官建議,遇到這類緊急情況需要送醫的,首先應考慮的還是撥打120求助,請急救中心派車,因為醫護人員有豐富的急救經驗,能第一時間掌握突發病情。如果非要自行駕車送醫,那么務必撥打122或12122,請交警部門協助護送,畢竟在焦急的心情下駕駛車輛,容易發生意外,也無法保障乘車人員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