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育局澄清:從來沒有倡議以簡化字取代繁體字
&bsp; 文字代表著中華民族的優秀文化,不管文字的種類怎樣變化,都離不開其本質,因為文字對于人類的意義是任何東西都無法取代的。之前,據傳香港擬將以簡化字取代繁體字,引發教育界的不小動蕩,對此,香港教育局出面澄清此事,此前為不實報道,往大家不要誤解。
中新網2月14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網站13日刊載特區教育局網頁文章稱,近日,有不少關于簡化字的誤解和不準確報道,因此作出澄清。
文章指出,繁體字廣泛應用于香港社會生活層面,學生必須掌握繁體字,以便學習和溝通傳意,為升學和工作準備,繁體字的地位毋庸置疑。&ld;認讀簡化字&rd;并非此次更新當地的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課程(小一至中六)的咨詢項目,教育局從來沒有倡議以簡化字取代繁體字。
事實上,在2002年的《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課程指引》已清楚列出&ld;為擴大學生的閱讀面,以及加強與內地、海外各地的溝通,學生應掌握認讀簡化字的能力&rd;。香港教育局一直鼓勵學生大量閱讀,頗多出版的書籍,例如數參考數據、計算機軟件工具書、文學原著、翻譯作品、字典,亦有以簡化字印刷,學生如能認讀簡化字,有助拓寬閱讀視野。除內地外,新加坡、馬來西亞等華人社會,亦常見簡化字的應用。
但簡化字的認讀,絕不能過早開始,尤其是小學階段,學生如果同時學習繁簡二體,反會造成識字和寫字上的干擾,容易混淆字形,正因如此,香港教育局建議學生學習漢字,要先充分掌握繁體字;待學生具備繁體字的基礎后,在中學階段,按學習需要和在適當情況下,酌量認讀簡化字。早于1996年,前香港教育署已制作《簡化字學習套(中學高年級適用)》及《通繁達簡:簡化字學習軟件》,十多年來,學校及教師均能按學生學習需要而靈活使用。
教育局并不評審以簡化字編纂的教科書,目前無論在《優質課本基本原則》、各科目《課本編纂指引》、《課本編印設計指引》內,對語文、字體、字形也有嚴格要求,只有符合標準的課本始可納入適用書目表,讓學校選用。
文章指出,此次更新中國語文教育領域課程的咨詢文件,課程發展議會編訂,成員包括不同界別的代表。一如既往,在咨詢過程中,教育局透過多方渠道,包括教師咨詢會、調查問卷及焦點小組會議,搜集學校持份者的意見,亦透過上載文件鼓勵其他人士提交建議。此次咨詢期定為兩個月,較以往慣例為期一個月的咨詢期延長一倍;在各方意見后,將交課程發展議會及委員會討論和議決,修訂中國語文教育領域課程指引(小一至中六)。完成咨詢后,教育局亦會繼續進行恒常的課程檢討,搜集不同意見,以持續優化中國語文教育的發展。
香港教育局重申,教育局并沒有計劃在中、小學階段規范學生在常規課堂內學習簡化字,亦并不評審以簡化字編纂的教科書,更無所謂以簡化字取代繁體字、&ld;一體化&rd;或令繁體字消失的含意或意圖,希望社會人士明白,不要誤解,也不要妄作無謂的猜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