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3歲男童被拐3個月中途竟轉手1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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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販子是社會上一個特殊的群體,他們的內心里從來都沒有任何情感,眼里充滿的只有利益。不管他人的死活,將孩子從家人的身邊奪走。你會認為這是多么殘酷的事情,但是人販子們才不會管這些,他們從踏上這條違法犯罪的道路時起,就再也沒有回頭的路,只能一步步的越走越遠。所以,各位家長們千萬不可以掉以輕心,一定要讓孩子時刻待在自己的視線范圍內,來確保孩子的安全。
去年4月,遂寧市蓬溪縣年僅3歲多的小男孩小明(化名),被人販子拐賣至廣東省汕頭市。幾個月后,當遂寧警方派出的專案組人員解救出小明,令人驚訝的是,小明被拐中途,竟然被轉手了11次。
12月22日,遂寧市公安局向媒體公布了這起打拐案。據警方通報,遂寧刑偵支隊在解救小明期間,還同時解救出南充4歲的小袁以及巴中市通江的小李。
據辦案民警介紹,去年4月26日16時許,蓬溪縣蓬南鎮3歲多的小明在街邊與一個5歲小女孩玩耍,突然來了一名50多歲的男子。該男子拿了5元錢支走小女孩,然后說要給小明買小果糖,將他騙上了摩托車帶走。
辦案民警介紹,警方很快查明該男子為四川渠縣的王某,今年56歲。王某將小明帶到廣東后,就交給張某轉賣給另外一個人。經過對張某審訊,查找其下線,最后終于將被拐的小明找到。
令人吃驚的是,小明中途一共被轉手了11次。辦案民警介紹,雖然小明才離開四川三個多月,但當他們找到小明時,他嘴里已是滿口潮汕話。對于民警所說的四川話,小明只是聽得懂,但已不會說了。
據民警介紹,自2009年4月以來,王某等人先后在蓬溪縣、儀隴縣、通江縣等地多次拐騙兒童,并經張某等中介販賣至廣東省汕頭市潮南區等地,獲利70余萬元。
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一系列案件還在偵辦中。
鮑碩 成都商報記者 湯小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