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3歲女童誤入男廁遭刁難 家長出面起爭執被打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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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之所以叫小孩子,就是因為他們涉世未深,對許多東西還都不了解,身為長輩的,就要擺正長輩的姿態,在面對孩子的無心之失時,給予正確的指導才對,刁難幼小的孩子,不管到哪兒都是沒的。
3歲的小女孩跟著家長到KTV唱歌,誤闖進男衛生間后,卻被人攔在里面并受到驚嚇,進而引發大人間的爭執,造成人員受傷。1月27日,因尋釁滋事罪,毆打小女孩家長的3名男子受到了刑事處罰。
去年1月底的一天晚上,文勝夫婦帶著3歲的女兒和朋友常崗等人,在岳塘區霞光路一家KTV里唱歌。大約過了兩個小時后,常崗帶著文勝的女兒去上洗手間。于小女孩才3歲,還沒有分辨男女廁所的能力,當小女孩誤入男廁所后,突然被從男廁所出來的男子黃悅攔住,不讓她從男廁所里出來。
常崗見朋友的女兒被攔后表現得十分害怕,立即上前把小女孩從男廁所里抱了出去。文勝夫婦聽說此事后,對這種行為感到非常氣憤,便找到KTV工作人員,調出當時的監控視頻,在KTV大廳找到黃悅等人論,但后者否認有此事。
之后雙方情緒變得激動,開始爭吵起來,接著又發生了肢體沖突。在互相撕扯中,黃悅的朋友李俊動手打人,結果被常崗摔倒在地上,之后KTV保安及時將雙方勸阻。
但這場風波并沒有就此平息。李俊認為自己在雙方爭執中丟了面子,竟然3次跑到包廂內拿啤酒瓶毆打常崗,其朋友黃悅、張揚也跟著動手,把勸架的文勝夫婦二人打傷。后經刑事技術鑒定認定,常崗、文勝夫婦所受損傷均構成輕微傷。
案發后,李俊知道自己因沖動闖了大禍,在他人報案后沒有逃走,又規勸另兩個朋友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李俊的家人還積極向3個受害人一共賠償了3萬多元,終于獲得了對方的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