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3歲男童食用茶葉蛋后身亡 家人廠家各執一詞
食品安全問題一直是人們關心的問題,孩子食用茶葉蛋身亡,給家人帶來了無限的傷痛,但是孩子身亡的真正原因到底是什么?是家長曾帶孩子去無證經營的醫院打過退燒針造成的?還是茶葉蛋本身存在食品安全質量問題?我們不得而知,現在就讓我們一起去看看他們是怎么做出解釋的吧。
佛山市高明區明城鎮一名三歲男童食用五香茶葉蛋后出現嘔吐、腹瀉等癥狀,送醫不久即不治身亡;對于愛子的死,男童父母懷疑是茶葉蛋所含細菌性毒素超標所致,遂狀告涉事茶葉蛋生產廠家以及小賣部。11日,這起案件在高明法院明城法庭開審。庭上,涉事茶葉蛋生產廠家否認指控,辯稱男童死前曾在無證醫療機構注射退燒針,其死亡可能是一起醫療事故。生產廠家表示男童父母的行為影響其商譽,將&ld;保留追訴權利&rd;。
事件回放
吃茶葉蛋后男童殞命
失去愛子,母親馬小妹痛不欲生。7月3日上午11時許,在高明區明城鎮光明十字路一間小賣部,馬女士購買了兩包真空包裝的五香茶葉蛋,茶葉蛋包裝上有&ld;鄉巴佬&rd;字樣,每包含有茶葉蛋兩顆;她將其中一包分給兒子賢仔和親戚的小孩小英食用;沒想到,當天下午2時許,賢仔和小英出現嘔吐、腹瀉癥狀。送醫后,小英癥狀逐漸好轉,但賢仔卻經連續搶救無效,于7月13日死亡。
懷疑是茶葉蛋所含細菌性毒素超標導致愛子死亡,賢仔的父母狀告涉事茶葉蛋生產廠家以及小賣部,要求賠償。
庭審現場
被告一一否認指控
11日下午,高明法院明城法院開庭審此案,原被告雙方當庭質證。
庭審現場,面對賢仔父母的指控,涉事小賣部以&ld;(所賣茶葉蛋)符合衛生標準,沒有有毒化學成分和致命細菌,不是直接賢仔引起死亡的原因&rd;否認指控,涉事生產廠家更表示賢仔父母的行為影響其商譽,將&ld;保留追訴權利&rd;。
賢仔父母出示報警回執證明他們曾購買并給賢仔食用茶葉蛋,之后賢仔出現不適。生產廠家對此辯稱,報警回執與指控沒關聯,因為報警內容沒辦法顯示賢仔有食用茶葉蛋,即便有也是原告單方面陳述,不能證明吃了其的蛋,更不能證明賢仔因此而死亡或者致病。
賢仔父母認為是茶葉蛋有毒導致賢仔死亡。但生產廠家指出,事發后,同一批次五香茶葉蛋曾被送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檢驗結果顯示,各項指標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辯論焦點
死亡是否與茶葉蛋有關
生產廠家還稱,賢仔死前曾在無證醫療機構注射退燒針,其死亡可能是一起醫療事故。原來,賢仔出現嘔吐腹瀉癥狀后,家人曾立即將他送往附近診所進行治療,打過一劑退燒針。對此,賢仔父母一方回應稱,雖然賢仔曾被送往無證醫院治療,但接診的醫生并非無證行醫,打退燒針的操作是沒問題的;而賢仔轉到華立醫院后,根據病歷顯示,賢仔吃了茶葉蛋后,其身體檢測細菌性毒素遠遠超過了正常值,正是這些毒素導致其多器官衰竭死亡。
隨后,涉事生產廠家在庭上出示了相關茶葉蛋的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以及蛋制品許可證,證明是其有食品經營資格的。但賢仔父母一方認為這些許可證不能證明其生產的所有商品都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賢仔父母為此向法庭申請死亡鑒定。但是涉事生產廠家并不同意,認為沒有必要,并認為,賢仔的遺體保存有一段時間,&ld;不知道是否還具備尸檢的可能性,不知是否會影響客觀性&rd;。
案件并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