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了解75%的父母不知道兒童權利
今年兩會召開,關于兒童權利方面的問題成為了人們熱議的話題,什么是兒童權利?兒童有什么樣的權利,相信許多父母們都不太了解,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想要了解更多最新兒童資訊嗎?請看
今年兩會上,全國政協常委、副秘書長,民進中央副主席、中國教育學會家庭教育專業委員會事長朱永新提交了《關于保障兒童親子團聚權,根治留守兒童問題》的提案,建議國家立法機關對現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統籌協調,增加親子團聚權的相關條文,制定補充性規定或司法解釋。
兩會前,本報組織的一項微調查顯示,父母對兒童權利知曉率最高的前三項分別是受教育權、隱私權和生命權,而對財產受到管保護權、參與權和身體自權知曉率最低。
中國兒童中心對武漢、南昌、烏魯木齊、哈爾濱、南京、成都、南寧等7個城市2049名五年級學生家長的《城市小學生家庭教育狀況調查報告》顯示,75%的家長從來沒有聽說過兒童權利,504%的家長和孩子談話最多的主題是&ld;學習&rd;,5778%家長陪伴孩子花費時間最長的是&ld;寫作業&rd;。
基于這兩個調查和朱永新的提案,本報記者采訪了朱永新以及中共十八大代表、北京市人大代表、全國律師協會未成年人保護專委會主任佟麗華,天津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中國社會學會家庭社會學專業委員會秘書關穎,三位專家從不同角度強調了家庭教育中兒童權利的重要性。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普及范圍較低,許多父母并沒有把孩子當成是有權利的獨立個體。
朱永新對于此次中國教育報刊社微調查結果的第一印象是,教育系統的家長對兒童權利的了解,比一般的家長要好一些。他說:&ld;生活中大部分父母心里并沒有兒童權利這個概念,也沒有真正把兒童作為一個平等的人來尊重。對于兒童的權利,父母比較注重的是生命權、受教育權和隱私權,是從父母保護兒童的角度去關注的。而兒童自身的權利,比如說參與權、話語權,自己來支配自己的財產、時間這樣一些權利,還沒有受到充分的尊重。&rd;
關穎指出有兩個最基本的問題容易被父母忽視,一是兒童有什么權利,如何保護他們的權利。二是父母對孩子應當履行哪些職責,法律規定的保護兒童權利的義務是什么。她非常遺憾地表示,我國加入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和實施《未成年人保護法》已有20多年,但成人社會遠遠沒有把兒童放在應有的權利主體位置上,這兩個問題很大程度上并沒有進入父母了解、關心孩子的范圍。
針對父母對兒童權利的無知,朱永新說,中國的父母親很少站在孩子的角度去思考問題,而是更多站在自己的立場上,認為孩子是父母生的,是父母的血脈、精血造就出來的,所以孩子是他們的一部分,就必須聽父母的。父母總是把孩子視為自己的附屬品,并沒有意識到孩子是作為獨立個體的存在。另外,很多父母認為孩子還小,什么都不懂,父母說什么他們就得做什么。所以大部分的父母最看重的是孩子受教育的權利,很少關注孩子的參與權,甚至根本就沒有想到讓孩子參與。所以家庭所有的決策,幾乎都是父母自己的決策,孩子幾乎不會參與其中。
佟麗華特別指出,農村尤其偏遠農村的留守兒童,以及進城務工人員帶來的流動兒童,這兩個群體面臨的兒童權利問題更為復雜。總體來看,能把孩子當成一個獨立的權利主體,在日常生活包括學習中去尊重孩子的權利,與孩子平等地交流、溝通,對于個中國的社會教育、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依然還是一個挑戰。
許多父母以&ld;為了孩子好&rd;的名義,無視和漠視兒童權利,更有甚者,逾越法律底線,對孩子實施家暴。
家庭教育環境中有哪些漠視兒童權利的表現?關穎認為,主要有三種:首先是父母失職、行為失當‐‐侵害孩子的生存權和受保護權,比如外出務工不管孩子、忙于工作忽略了孩子、推脫或放棄撫養監護責任、過于看重學習,忽視孩子的健康、粗暴管教等。其次是以成人為本位,忽視孩子的發展權。比如,把孩子當大人、把孩子的特點當缺點、不允許失敗等。再其次是&ld;親子一體化&rd;‐‐剝奪孩子的參與權,比如主觀臆斷,不屑于傾聽孩子的聲音、自作主張,不給孩子選擇的機會、過多嘮叨,扼殺了孩子參與的動力等。
關穎還特別強調,許多父母在應試教育中起的是推波助瀾的不良作用。她說,無數父母自認為是&ld;為了孩子好&rd;,出于對考試、升學的焦慮,被社會上某些利欲熏心的教育機構和偽專家忽悠,逼孩子超前學習、給孩子層層加碼、對孩子過度培養。這完全違背孩子的成長規律,把孩子變成考試機器,變成父母實現自己愿望的工具。孩子的興趣培養、學校選擇、乃至找對象、生孩子……都父母說了算。在父母的卵翼下喪失獨立做事的愿望和能力,成了父母&ld;牽線木偶&rd;的孩子,屢見不鮮。
對此,三位專家一致認為,家長不考慮孩子的需求而一味給孩子報補習班,是對孩子自成長權和發展權的無視和侵犯。
漠視兒童權利有什么危害?佟麗華從法律角度進行了解讀。他認為家長對兒童權利的無知和漠視會導致違法侵權。他說:&ld;我們曾經統計過,媒體公開報道的近700件家庭暴力案件中,有359個孩子是被父母打死的。&rd;佟麗華提及2015年1月發生的國內首例撤銷監護權案件,江蘇徐州的一個父親強奸女兒入獄后,母親8年對孩子不管不顧,嚴重侵害孩子的權益,最終被撤銷監護人資格。佟麗華認為,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和民政部聯合制定頒布了《關于依法處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把原有的法律細化,讓嚴重侵害孩子權益的父母,能夠受到法律的懲罰,這是給廣大父母敲響警鐘,絕不能對孩子為所欲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