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國家針對殘疾人政策執行不到位
殘疾人一直是社會關愛和關心的對象,國家也出臺了許多針對殘疾人生活的政策。例如,殘疾人持有殘疾證可以免費乘坐交通工具的優惠政策。但是,鄭州市的白先生帶著26歲殘疾的女兒乘坐地鐵是卻被告知不可以免票,情況是怎樣的呢?下面小編就來給大家具體介紹一下吧。
鄭州市民白先生夫婦倆目前均退休在家,照料智力2級殘疾的26歲女兒。女兒不會說話,生活也不能自。不過,白先生的女兒會喊&ld;爸爸,媽媽&rd;,也有喜怒哀樂。
目前,白先生女兒走路只能慢慢走,所以每次出門,都他和愛人輪流陪著。
今年2月份,他第一次帶女兒乘坐地鐵時,是在紫荊山站。當時,他把殘疾證交給了站內工作人員,工作人員上報批準后,給了女兒一張免費票。第二次是今年國慶節期間,也同樣免費乘坐。
而昨日上午10時許,他愛人帶著女兒到紫荊山站準備乘坐地鐵時卻被告知,必須要買票,原因是&ld;不符合殘疾人乘坐地鐵的優惠標準&rd;。
&ld;我不是缺那幾元錢,就是不明白。政策明明規定可以免費,為何這次就不行了?&rd;白先生說。
其實,有關我省殘疾人免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問題,我省法規層面并無障礙。
2012年8月,河南省人大常委會發布的最新修訂的《河南省〈實施殘疾人保障法〉辦法》第三十八條明確規定:&ld;殘疾人持殘疾人證免費乘坐城市市區公共交通工具。&rd;
該《辦法》規定,違反我國《殘疾人保障法》和本辦法侵害殘疾人合法權益的,可按照情節輕重分別給以批評教育、行政處分和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類現象,有案例在先。2013年3月,因乘坐公交不免費,鄭州5名殘疾人聯合起訴鄭州市公交總公司勝訴,公交公司被判向原告每人賠償2元車費并賠禮道歉。
我省既然有這方面的規定,也有類似維權案例在先,為何白先生的女兒還會有如此遭遇?
鄭州地鐵客服人員就此表示,根據目前鄭州殘疾人乘坐地鐵的相關規定,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革命傷殘軍人、盲人憑紅色證件(一、二級殘疾人證),可享免費乘坐待遇,目前并不是所有的殘疾人都可享受免費乘坐地鐵待遇,至于原因,客服人員表示不清楚。不過,有關這一點,地鐵方面已上報到鄭州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目前正在等回復。
據了解,有不少城市在嘗試將殘疾人免費乘車的范圍擴大。
從2010年年底開始,浙江杭州城區范圍內的聽力殘疾人(一、二級)、言語殘疾人(一、二級)、智力殘疾人(一、二級)和精神殘疾人(一、二級)也可享受免費乘坐公交車的優惠政策。
山西省通過了《山西省殘疾人保障條例》,其中規定殘疾人憑殘疾人證可免費乘坐市內公共交通工具,并沒對殘疾類型作出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