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成都小升初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規定
從成都市教育局獲悉,該局已印發《關于做好2018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下面小編來為你介紹2018成都小升初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規定。
2018成都小升初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規定
申請條件:申請人需在本市連續依法繳納社保滿12個月,且連續居住滿一年
申請時限:5月的工作日。
受理點位:居住地所在的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登記點。高新區、成都天府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視為一個區域,其他區(市)縣各為一個區域。
從市教育局獲悉,該局已印發《關于做好2018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按照相關規定,進城務工人員為其子女申請入學,應于5月的工作日向居住地所在的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登記點提出入學申請,申請人需在本市連續依法繳納社保滿12個月,且連續居住滿一年。
申請時間為5月的工作日
按照《指導意見》,進城務工人員,是指在本市居住務工的非本市戶籍人員以及本市戶籍跨區域居住務工人員。成都高新區、成都天府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視為一個區域,其他區(市)縣各為一個區域。據了解,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申請,每學年集中受理一次。今年辦理入學申請的時間為5月的工作日。
除申請小學一年級入學外,其他年級須提交原就讀學校簽章的學籍證明,辦理地點為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登記點。
需繳納社保滿12個月,連續居住滿1年
提出入學申請時,需要提交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和《成都市居住證》,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系的有效證明;申請人與該區域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在該區域辦理的工商營業執照(含納稅或免于納稅的相關證明)等。此外,還需提供截止今年5月31日,已在本市連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的證明(且申請入學當月處于持續繳納狀態),以及截止今年5月31日,已在該區(市)縣連續居住滿一年的相關證明。其中,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納證明。
登記點審核后,將對通過審核的申請人發放《成都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內,登記點公布通過審核人員子女安排就讀的學校。8月第四周的工作日內,到安排的學校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