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廣州天河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
2018年廣州天河區公布了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的申請指南,那么申請積分入學須符合哪些條件呢?申請流程是怎么樣的呢?下面小編就帶大家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2018年天河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指南
一、申請對象
申請積分入學須符合以下條件(1、2 項為必須項,后三項至少有其中一項符合):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非廣州市戶籍人員;
2.持廣州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且滿一年;
3.在天河區有合法穩定住所;
4.在天河區合法穩定就業或創業;
5.在天河區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備注:
1.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申請人申請積分入學時,僅適用于截止當年 8 月 31日(含 8 月 31 日)年滿 6周歲、尚未入學、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或當年小學畢業申請入讀初中一年級,轉學、插班生不予受理。
2.除居住證外,其它各項積分制入學指標分值的計算有效期從2012年1月1日起到2018年3月31日止。
3.居住證時長計算方法
居住證時長截止到 2018 年 8 月 31 日,連續累計滿一年。
(1)根據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規定,2016 年 1 月 1日后辦理居住證,居住證持有人在穗有效居住年限按在廣州市范圍內辦理居住證(或簽注)的有效期限累計計算。
(2)2016 年 1 月 1 日前辦理居住證,根據 2010年起施行的《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規定,居住證持有人在穗有效居住年限按在廣州市范圍內辦理居住證(或簽注)的有效期限連續計算;2010 年 1 月 1日前辦理《廣州市暫住證》,暫住證持有人的在穗有效居住年限按廣州市流動人員信息系統登記的廣州市暫住證辦理期限連續計算。
4.合法穩定住所:截止到 2018 年 3 月 31日,本人或夫妻共同擁有房地產權的固定住所,計算時間以產權首次登記時間或預售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本人或夫妻承租并持有效期2012年1月起至2018年3月31日《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為準,補辦租賃備案不計算年限,按備案審核日期計算(夫妻需提供結婚證);單位宿舍需提供有效單位房產證或租賃備案及單位證明。
如申請人在本市有房產,以房產積分為準。
5.合法穩定就業或創業:截止到 2018年 3 月 31日,與用人單位在簽訂了一年期及以上勞動合同且已辦理就業登記的勞動者,或者辦理了工商登記的企業出資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或者其他從事創業活動者。
6.社會保險:截止到 2018 年 3 月 31 日,在本市繳納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滿 1年。外地轉入社保、補繳社保不計算年限,重復參保期間不重復計算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