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華小說讀后感1000字
作者借用那個特殊時代寫出了人性中卑劣陰暗的一面,真善美被懷疑,太好的東西根本不存在。作者是借以人性批判那個時代,還是借那個時代批判人性呢。一起來看看芳華小說讀后感1000字,歡迎閱讀!
芳華小說讀后感1000字精選篇1
雙休日兩天,把《芳華》一書看完了,相對于電影而言,書描寫的人物更精,時間跨度更長,情節也更細,而且書中所表達的反思與思考也更深刻。不得不說,嚴歌苓的書的確令人不忍釋卷,看起來不累,但卻也透著一股淡淡的悲觀與哀愁。寫的不僅僅是文工團的青春芳華,可能也正是那一整個時代人的青春芳華。不是嗎?在當時的中國,各行各業都有劉峰這樣的“活雷鋒”,也有林丁丁這樣的利已主義者,既有小曼這樣的被團隊排斥者,也有蕭穗子這樣冷眼旁觀者。
時代: 平凡 背叛“我們是信仰平凡即偉大的一代人,平凡就是功勞,就是精英,好幾十年我們平凡得美滋滋的。時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教導我們平凡了更平凡,似乎我們生來還不夠平凡。”“正如那個時代對于人的要求:全因為他平凡,被塑成平凡的塑像,擱在冰冷的基座上。非得強調他的平凡,定性他的平凡,才能確保那份平凡的不變。平凡了,才好使喚;對我們來說,平凡的劉峰真是好使喚。”“于是誤了他一生,尤其他一生的真愛。因為偏偏天下女人在心底里,都是不信平凡的。”從人性的角度來說,因為大家平凡,沒有個性,千人一面,正如工廠機器上的螺絲釘,因為個性的泯滅,才能讓政治動員來得如此迅猛與高效。而也正是因為政治性高于個性的存在,才會有那么多悲劇的產生。郝淑雯和蕭穗子在文末的對話:“我們那時候真夠操蛋的,把背叛當正義。”“那就是背叛的時代。時代操蛋。”“我背叛你的時候,真覺得滿腔正義。”當時的時代,試圖控制一切,所以鼓勵互相舉報,鼓勵互相背叛,鼓勵互相監督。所以,有林丁丁對劉峰的背叛,有少俊對蕭穗子的背叛,有惠雅玲對劉峰的背叛,有眾人對劉峰的背叛。這一切背叛讓我們對人性有了更深的認識與思考。
劉峰:一個時代的好人一旦被擺上了神壇,就被綁上了祭壇!“那個劉峰,為我們修這個做那個,不停地做一堆無成就的瑣屑事物,而做本身就是成就,日積月累,一大堆的無成就就是他的成就,他是個當今誰也不需要、誰也不尊重的人了,這種人就叫好人。”他對所有人好,對自己心儀的對象小心翼翼地表達著好感,對臟活累活搶著干,堅持著不麻煩任何人,堅持著幫助所有人。這樣的高大全,因為一個偶然的事件,而變成一個眾人打罵的自我分析與定位的“最難聽的壞話是劉峰自己說出來的,他說他學雷鋒,內心是個資產階級的茅坑,臭得招蒼蠅,臟得生蛆。”劉峰是一個好人,而且是身邊的好人,但是作為人,他應該有七情六欲,應該有缺點,而因為宣傳的需要,將他的優點與成就無限放大與神化,也就造成了眾人對這種神化的人的懷疑,而一旦群眾發現這種神化破滅的時候,那就容易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文中所言:“一旦發現英雄也會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會格外擁擠。我們高不了,我們要靠一個一直高的人低下去來拔高,要靠相互借膽來體味我們的的高。為什么會對劉峰那樣?我們那群可憐蟲,十幾二十歲,都缺乏做人的看家本領,只有在融為集體、相互借膽迫害一個人的時候,才覺得個人強大一些。”這與《烏合之眾》所言完全一致:“昨天受群眾擁戴的英雄一旦失敗,今天就會受到侮辱。當然名望越高,反應就會越強烈。在這種情況下,群眾就會把末路英雄視為自己的同類,為自己曾向一個已不復存在的權威低頭哈腰而進行報復。”“人一到群體中,智商就嚴重降低,為了獲得認同,個體愿意拋棄是非,用智商去換取那份讓人備感安全的歸屬感。群體只會干兩種事——錦上添花或落井下石。”
小曼:缺乏關愛的浮萍自小缺少父愛,于是便偏執般的渴求母愛,甚至不惜用重感冒來換取母親的一個久久的擁抱。寄人籬下的非人生活與現實讓她堅定地離開了家。然而在文工團里,她依然找不到歸宿與認可,他是團隊中的異類與被排斥者,“一個始終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識得善良,也最能珍視善良。”所以,她在劉峰即將離開文工團時,是唯一一個去送他的人。也是她,在劉峰老了生病的時候,仍然留在在他身邊照顧著他。由于小曼缺乏愛,所以,當劉峰在眾人嫌棄小曼“餿 臭”的時候,站出來自愿和她搭檔時,她的心,便永遠地系在他身上。只是,劉峰,那個會愛的劉峰,在林丁丁喊救命的時候,就死了。
林丁丁:柔弱雙面人雖然外表柔弱,但卻有著與那個時代主旨精神不同的小女人該有的心思與算計。在文工團的目的就是為了婚姻攀上高枝,可惜命運與她開了一個玩笑,一婚的時候高攀上了將軍之子,但卻在將軍家中不受待見。二婚的時候遠渡澳洲,卻在異國三年,黯然回國,最后只能成為幫人看護豪宅的保姆。因為觸碰事件,因為她的告發與坦白,改變了劉峰的人生軌跡。而在她的心目中,劉峰是神,是遠離他們的另類,是不食人間煙火的活雷鋒。所以他說了句:“什么人都可以碰,就活雷鋒不行”這,或許可以解釋她對劉峰的觸碰為何如此反感。而退伍后她的所做所為,讓人不由得懷疑文工團里的她或許是一個演技高明的雙面人。
郝淑雯:光鮮背后的陰暗讀到后面,才覺得這個人物也很立體與飽滿。在團隊中,她是分隊長,負責管理與協調這群小兵,但與此同時,她也是團隊的一員,也有著這個團隊中的個性與屬性。所以,她能為維護團隊面子,揪出那個“弄虛作假”的人,也能為了奇異的“競爭心理”,勾引了蕭穗子的男友,并說服男友,一起出賣了蕭穗子。這不由得讓我們對那個告密與背叛的時代感到不可思議。
《芳華》一書,描寫的群體很特殊,但其實文工團所發生的種種遭遇,正是那四十年中國改革大潮中的縮影。在那個日新月異,一日三變的時代里,每個人都在演繹著不同尋常的自已。每個人都面臨著打碎自己,并重構自己的使命 。緬懷過去的青春,是一種情懷,也是一種不可思議的自我嘲笑。每一個人的青春年華不是這樣的呢?或許正是由于青春年華的青澀、單純、自我才讓青春顯得那樣的彌足珍貴,也才讓我們更加珍惜現在,以及更加憧憬即將到來的未來!
芳華小說讀后感1000字精選篇2
鮮少走進電影院的我,帶著喉腔滿滿的哽塞和酸楚觀看完電影《芳華》,一種未了的情結又讓我捧起了嚴歌苓的原著。
誰人無少年,哪個不留戀青春的美好?小說展現的不僅是一個人的青春,更是一群人的青青,一代人的青春。我想小說和電影之所以能引起那么多人的共鳴,從情懷上來講,它也是我們每個人的青春。小說中的“芳華”,雖然也閃耀著所有關于青春的回憶的溫暖的金色光芒,但更多的是關于人生、關于命運的無奈和沉重。
在第一人稱蕭穗子娓娓道來的回憶中,我們了解了一個特殊的群體—文工團,在“紅樓”中那如火如荼的一段青春歲月。而這些人當中,一個人物的命運最令人唏噓。劉峰,大家也叫他雷又鋒,出身貧苦,來到文工團后,分外珍惜眼前的所有,除了刻苦練功外,基本上他能看到的活,他能做到的事,他都毫無怨言地去做,雖然這大都不是他分內的事。對生活的熱愛,也讓他成為一個“能人”,做飯、釘地板、修電器手表、做沙發……但就是這樣的一個“積極分子”,卻因為那一個在他那樣的“先進分子”身上就被極端放大了的“觸摸”事件,命運開始進入不斷的被拋棄——先是被“處理”下放連隊,接著遇到中越開仗,戰爭中失去了一只手臂,回到社會上又成了一個滿面塵灰的“謀食者”,之后又遭遇了妻子離去、罹患絕癥等,這番人生際遇旁觀者已是不忍卒睹,但卻從沒有看到劉鋒的悲觀、沉淪或是放棄。
許多人在看完電影后糾結于“觸摸”事件對劉峰的殘酷、與何小萍(小說中為何小曼)的戀情不夠完美(其實小說比電影更“狗血”)、為什么好人沒好報等等,但細細一想,人生哪有那么多的是非分明、花好月圓和心想事成?這不是悲觀,而是這人生本就如四季氣象,既有春暖花開,也有秋風凄冷,既有一路順風,也會有泥濘坎坷。這世界有時會對人溫柔以待,有時卻會板起他冰冷的面孔。劉峰面對世界給他的一個又一個的冷臉,從來都是堅守自我,不計個人得失,不計過往,毅然奮力向前,雖然他走得跌跌撞撞,頭破血流,令人心酸,但他前行的身影是挺直的,是高大的,是足以令我們仰視的。劉峰從沒有過抱怨,從來不向別人炫耀曾經拿獎拿到手軟的輝煌過去,命運給他的每一個“現在”他都是在認真對待。他最終的結局凄涼,他的追悼會只有三個人來參加,不論在誰看來,真算不上一點點成功的人生,但我想,他的心里應該是已是無怨的了吧,他滿足于自己的“活著”,他會盡力幫助任何需要幫助的人,他會為自己帶給別人哪怕一丁點的麻煩而不安。這不是他內心沒有自己,而是他從來沒有迷失自我!在那個把背叛當做正義的年代,只有他,留給每個人多年后關于青春、關于人性最溫暖的慰藉!
杰克.倫敦在《熱愛生命》開篇詩中寫到:“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財富—活過并經歷痛苦/能做到這一點也就不錯/即使輸掉了最后的賭注。”人生本就是快樂和痛苦相生相成,快樂中感謝生命對自己的眷顧,痛苦中也要感謝生命讓自己的人生經歷可以如此厚重。小說中的劉峰沒有這樣說過,但他面對生命或是高潮或是低谷的從容讓我們有理由相信,他珍惜所擁有的一切,不管是什么。
想想現在的我們,好像生活中也總有那么多的不如意—房子不夠大,車子不夠好,感情遇到考驗,災難,疾病,死亡……社會日益紛繁復雜,作為大多數普通人一員的我們,生存所要面對的考驗也更加嚴峻,但是,如果你足夠熱愛生命,你會發現,你的人生,更多的還是美好。因為,比起生死,一切都是小事。
所以,不論是怎樣的境遇,哪怕不被這世界溫柔幸福以待,我們也要選擇內心朝著美好的方向前行,即使前行的道路再多艱難,也要為自己點亮一盞燈,讓心靈永遠看得見回家的路!
芳華小說讀后感1000字精選篇3
“我對劉峰這個嚴重缺乏弱點的人有點焦慮。我好像在焦慮的等待一個證明:劉峰是真人的證明。太好的人我產生不了當下所說的認同感。”讀完嚴歌苓的小說《芳華》后,好多的細節都變得模糊,唯獨這句話像從書里的文字海洋升騰起來,逐漸變大,越發的清晰!你看過了書,或者看過了電影,都不可否認的一個事實:劉峰是一個好人!書中寫道:“他補過墻壁或天花板,他堵過耗子洞,他釘過門鼻兒,他拆換過過被白蟻蛀爛的地板條……,碰到這種時候,我們就這一個好法子:找劉峰!”就是這樣一個好人,那么熱心腸的好人,書中的“我”為什么會有以上的想法呢?人真是一個可怕的生物,其復雜性遠遠超乎自己的想象。
我也看了知乎上好多對《芳華》的評論,有好有壞,褒貶不一。有的說《芳華》就是個擰巴的故事,邏輯不通;也有說《芳華》向我們展示了上世紀六七十年代人的青春,一代人的記憶!可能是我本身的性格,對一件事情不是太追根究底吧,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我就覺得大家都有理!我是墻頭草,呵呵!
其實讀嚴歌苓的作品總感到一股壓抑感,也許她經歷的那個時代對于我們來說有點遙遠,總是隔著一層朦朧迷霧,而她是真真切切的生活在那個價值觀有些扭曲的時代吧!那時候的人吧,說純真也真是純真,為了一根木頭,就因為是國家的公有財產,可以放棄生命。說沉重也很沉重,家庭出身和自己的思想隨時都會讓親人付出一生。
已經讀完好些天了,里面的好多情節都在記憶中模糊了,唯有一件事到現在想起來還不是滋味,就是那個15歲的小兵。15歲,還是一個少年,為了能吃飽飯當了兵。還不知道當兵是怎么回事就被派往戰場,犧牲了!這應該不是個例,當年的抗美援朝、對越自衛反擊戰該有多少個這樣的少年生命終結在最年輕的時候。我不知道是該感嘆當時特殊的國情,還是感嘆當時“犧牲小我成就大我的”價值取向!
回到開頭的問題,為什么劉峰如此好的人,卻讓大家覺得這樣的人太完美不真實,希望在同樣庸俗的生活里也露出庸俗的尾巴。果不其然,劉峰的一個愛的舉動惹下了大麻煩。觸碰了愛的人,別人覺得惡心,就連被愛人本身也惡心的不行。作者借用那個特殊時代寫出了人性中卑劣陰暗的一面,真善美被懷疑,太好的東西根本不存在。作者是借以人性批判那個時代,還是借那個時代批判人性呢。說實話讀了她的幾部作品,并不是太喜歡。總是覺得作者本身就是一個對生活持悲觀態度的人,也許是女性的多愁善感,也許是她的經歷,讓她對周圍的世界是一種疏離和懷疑。所有的作品中,我最不喜歡的就是《芳華》,我覺得作品給出的是深深的失望,我看不到一點希望的影子。
生活并不是“灰姑娘和王子從此幸福生活在一起”的完美大結局,但是無論政治意識怎樣變化,經濟生活怎樣迅猛發展,人們還是會接納善良的,相信老祖宗的那句話:人之初,性本善!
芳華小說讀后感1000字精選篇4
分兩個上午看完《芳華》,久違了兩年前看慕容雪村大哥的痛快,對人物命運下場的好奇與臆斷在見到“完”字時才告別自己的一廂情愿。細想起來這些個小說人物沒有誰命運的河流是直的,有些輕輕拐彎,有些沉默蜿蜒。那個年代一切都很單調,所以命運就常常開他們玩笑。他們都曾如此渴望命運的波瀾到頭來平淡才是真,都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認可最后發現生活其實是自己的。幾十年的滄海桑田,一代人芳華將逝,善良的人依然善良,背叛過善良的人終認識到善良的稀貴與艱辛。
我想每個人都有每個人要承受的生命之重與之輕,劉峰的下場可能跟我們但愿的結局不那么契合,我們會覺得好人如果都不能有好下場那做好人還有什么意義?這至少說明我們是有熱度的公民。但或許這也正是我們的夙愿和局限,劉峰的超越在于他其實早預料到自己可能會摔得遍體鱗傷但依然選擇做個好人,因為做好人不是為了好報而是那樣做是對的。這可能就是羅曼·羅蘭口中的英雄主義,認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熱愛生活。此書我最大的體會是“向劉峰同志學習”不是一句簡單的口號,而是每一天的工作和生活所努力的方向。
劉峰撿回一條命算不算上蒼的眷顧?前兩天去看了《至愛梵高》,挺想看哭來著但就是哭不出來。當妓女告訴他我想要一只你的耳朵,當他望著烏鴉吃他的午餐露出滿足的笑容,回來路上暗想這是個多么渴望被他人需要的人,多么渴望成為一個giver,但不幸的是周圍世界卻拋棄了他。有些人,他需要世界,世界也需要他。劉峰比梵高幸運多了,有那么多人需要他。
劉峰被叫去談話的時候我覺得特別荒唐,但不找他又能找誰呢?可能是那個年代出了問題吧。不久前我們給了他那么多溢于言表的贊美和感激,現在又無情地通通收回,這贊美是發自真心的嗎?時至今日,我們依然會在塑造一個完美無缺的人,社會需要一位騎士。正如黑格爾說一個民族有一群仰望星空的人,他們才有希望。可是我們都允許街頭小霸王放下屠刀,怎么就不能寬恕英雄走下神壇,走到人群中來。如果我們都不愛戴他包容他,還有誰會愛他呢?英雄也是人,英雄也要有七情六欲啊。
最后的追悼會不該是那個樣子,小曼為這個男人寫了首詩都來不及念給他,飽含了一個少女幾十年來最甜美的心際。這個辛酸慌張的男人怎么就不允許他從容一次?說什么謙讓,不是說不占生活便宜的人上帝不會讓他吃虧嗎?想來想去,我猜這樣是為了讓讀者更深刻的記住他吧。
一九七七年那個初秋,他被我們逐出了紅樓,在他臨行前整理行李的那個夜晚,她愛上了他。也許還要早些,她以心相許是在那個惡署的午后,在排練廳使人走形的鏡子前,在一群男子說一個年輕女子“餿、臭”的當口,在他們不肯哪怕觸摸一下她的關頭,他以他的善良背叛了他們,背叛了集體,給了她那一記觸摸,堅實地把一只滿是熱汗的手掌搭在她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