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倫敦的小說野性的呼喚讀后感1000字
《荒野的呼喚》這本書描述了一只在南方土生土長的家犬從溫順的寵物到兇猛的野獸的蛻變。這里給大家分享一些《野性的呼喚》讀后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杰克·倫敦的小說野性的呼喚讀后感1000字【篇1】
我第一次翻開杰克倫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喚》時,那首凄涼而極富哲理的詩便深深震撼了我:“風俗的鏈條鎖不住游牧部落跳躍的古老渴望;寒冬蕭條,沉沉睡去,野性將喚醒凄厲的詩行。”
小說的主人公是一條狗,名叫巴克。整個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熱為背景,講述了在北方險惡的環(huán)境下,巴克為了生存,如何從一條馴化的南方狗發(fā)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蠻狀態(tài)的過程。巴克是一條碩大無比的雜交狗,它被人從南方主人家偷出來并賣掉,幾經周折后開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為一條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殘酷的馴服過程中,它意識到了公正與自然的法則;惡劣的生存環(huán)境讓它懂得了狡猾與欺詐,后來它自己將狡猾與欺詐發(fā)揮到了讓人望塵莫及的地步。經過殘酷的、你死我活的斗爭,它最后終于確立了領頭狗的地位。在艱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幾經調換,巴克與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頓結下了難分難舍的深情厚誼。這位主人曾將他從極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來,而它又多次營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熱愛的主人慘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響應它這一路上多次聆聽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種野性的呼喚,并且成為了狼群之首。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并沒有將它的遭遇講得如何驚險離奇,只將它擺在一個多樣的狗的群體中,在那個群體中它品嘗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適時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內心的野性的呼喚及逐步復蘇,愈加清晰直到暴發(fā)。在它剛被拐賣時,它總是渴望回到原來的家,可每當它見到買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發(fā)自喉頭的喊叫聲都變成野性的咆哮,”而這只是根植在它內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個主義用棍子教會了它如何服從,巴克選擇了承認失敗但不垮下,這也只是本性告訴他的適者生存而已;跟隨第二個主人,它來到北方,它努力學會了許多生存的方式,開始退化,具備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長期潛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復蘇了”祖先們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體內”舊有的習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頭,沖著星光發(fā)出狼一般的長嗥……”在這時,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來了,這是生活使然,接著,巴克的統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詐,使它成為狗隊的首領,從而滿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記憶中,“它更為清晰的是因遺傳而來的記憶”……已經退化的原始天性。
雖然巴克只是一條狗,但是它艱苦卓絕的生存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時代中的個人奮斗的真諦。這也是當時處于爾虞我詐的資本主義發(fā)展時期的美國社會所盛行的自然主義思潮的一種反映。它反映了達爾文的自然環(huán)境下“適者生存”的自然選擇思想以及斯賓塞的社會進化論中的社會選擇觀。作者向我們揭示,在生存的道路上,在險惡的自然與社會環(huán)境下,只有精英與超人才有生存的可能。
在《野性的呼喚》中,我們發(fā)現狗與人之間關系的變化是隨著人對待狗的態(tài)度的變化而貫穿整個故事始終的。但綜觀巴克的一生,它自始至終都沒有得到過人類平等的尊重和愛。作家正是通過狗來折射人類的生活和行為,通過人對狗的善惡來揭示人性的美丑。作品表面是動物的悲鳴,實質是人性的呼喊,蘊含著人與動物之間的深情。
本性的復蘇,在作者筆下循序漸進自然的協調使得整個故事一氣呵成,讓人欲罷不能,也正是這緩慢而有序的過程,使得這種呼喚有力而影響深遠,使人不得不產生某種聯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對它。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復雜的。它有奸詐,也有忠誠;它有文明,也有野蠻。可是,這就是真實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燦爛,因此而生生不息……
杰克·倫敦的小說野性的呼喚讀后感1000字【篇2】
讀完了《野性的呼喚》這本書,我深刻地體會到拉雪橇的獵犬是多么的勇敢,強大。尤其是故事中的巴克,這本小說的作者是美國具有民族色彩的優(yōu)秀作家杰克.倫敦,他的小說作品創(chuàng)作極豐,1876年1月12日杰克倫敦在舊金山出生,1911月22日死于突發(fā)性心臟病。他的童年是在艱難困苦中度過的,曾當過報童,水手,流浪中還蹲過監(jiān)獄,后來去過阿拉斯加淘過金。
當杰克倫敦發(fā)現當時期(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美國人愛好去北部極地去尋找金礦,這需要大量壯實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現了小說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愛犬,一直生活在美國南部加州的溫暖山谷里,不料被賣到美國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個即偏遠又寒冷的地方。因為大量盛產黃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寶愛好者都會聚集到這里來,而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這個原因被賣到這里。
進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環(huán)境有多惡劣,生活有多艱苦,那里沒有任何南部擁有的法則,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齒的法則,。那里也沒有公平的游戲規(guī)則。任何時候都必須堅持挺住,絕不能放棄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則也同樣是弱者,在這種惡劣的環(huán)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喚醒,首先是對領頭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著點,之后不斷指代領頭狗斯比茨制造麻煩,最終與斯比茨挑起了一場惡斗,并將它打敗后殺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聰明,怎樣拉好雪橇,怎樣戰(zhàn)勝寒冷,對他來說實地是簡單。
他在極地中遇到過五個主人,最后一個是叫約翰.桑頓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對巴克十分關心,在桑頓身邊不用長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這在巴克看來是一種實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頓在一次淘金時被印地安人殺害,這使巴克與人的最后一根紐帶被打斷了,從此,巴克對人沒有了信任,他決定加入狼群,回歸大自然……
小說早巴克的形象是強者的向征,通過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說中寫狗就是寫人,賦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動,所以稱狗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許多優(yōu)秀品質,但他最終走進狼群,回歸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遠古的歌,我們又怎能做到原樣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學的一種表達方式了。
杰克·倫敦的小說野性的呼喚讀后感1000字【篇3】
第一次看見這本書是被這本書的書名所吸引的,當時覺得野性的呼喚應該是講被隱藏了的本性,因為種種原因被喚起的。后來,看簡介是說關于一只狗的故事,就更加加強了我對它的好奇度。我想要更加深入的了解這一只叫巴克的狗,這一只惡魔般的被上帝眷戀的狗。我想要與巴克一起去感受它所面臨的世界。
我喜歡狗,只是單純的喜歡,并不是像大多數人一樣因為它的忠誠,或者準確的說是因為羨慕,我羨慕它們的那種忠誠,羨慕它們那種為自己想要守護的東西不顧一切,羨慕它們那與生俱來的野性,這種羨慕讓我?guī)捉偪瘛H欢惨驗檫@樣,我在它們的身上學到了很多,從那里獲得了很多。在我與我家狗之間,我更像是一個掠奪者,從它們那里理所當然的享受著他們帶給我的友誼,以及快樂,我總是受到他們的保護,在我最無助、最孤單的時候,陪伴我的總是他們,同時,也只有他們。他們帶給了我一個不一樣的童年。然而,我卻像是一個弱者,不能守護自己想要守護的東西,甚至是不知道該如何來守護。我只是簡單的承受他們的好,以至于面對生與死,我能做的除了眼睜睜的望著以外、就只有木然……
在《野性的呼喚》里巴克并不是神話中充滿人類幻想與寄托希望的狗,而是以巴克在北國雪地的生活、事跡震撼著讀者的心靈。
當巴克在遭受了第一次不公平的待遇后,從那里它第一次知道了“大棒法則”,于是巴克從紅衣服人那里學到了最原始的生存法則。弱肉強食的原始統治法則。同時也讓潛藏在巴克體內的野性漸漸蘇醒。大棒只是讓這只一直享受著貴族的生活的、驕傲的第一次親身體驗到自己未曾面臨的世界的殘酷。而巴克的同伴則是讓巴克在這殘酷的世界里學會了如何生存、以及如何鍛煉自己,讓自己變強。于是也就從同伴那學到了、摸索到了許許多多的生存之道。
為了生存,巴克即使不喜歡“偷”這種行為,還是去做,而且比任何一只狗做的都要出色,不讓人察覺。從斯佩茨那里讓巴克記起了原始的殺戮。最終祖先們的咬、撕扯和豺狼式的突擊在它身上活躍起來。一發(fā)不可收拾……
隱藏在巴克體內的野性一旦蘇醒,那來自森林深處的呼喚便時時在呼喚、誘惑著巴克。那是一種叫人毛骨悚然,凄涼的調子,原始動物的習性在它的身上越發(fā)的明顯,越發(fā)強烈。在一次次的站斗和捕獲中,它嘗試到了那種嗜血帶給它的欲望和因殺戮而獲得的快樂,并且它變得真正的狡猾,血腥的滿足,讓巴克在真正意義上回歸了野性。此時的它,已經沒有任何的仁義道德可言了,它已經完全適應了北方殘酷的生存環(huán)境,習慣了弱肉強食的生存法則。
野性,是征服萬物的欲望和野蠻,當世界上只剩下征服者和被征服者的時候,來自本性深處的不屈的斗志被喚醒,因為這一切都是生命的價值。勝負就在一剎那之間,不能有半點的猶豫與松解,現實是用來面對的,危機只有勇敢的接受,并征服它……我想巴克也正是知道這一道理,所以才會想要變強、想要征服者一切,它所存在的世界。
但是野性不一定就是不好的,也不僅僅只是殘酷,在這里,野性,它帶來了最原始、最古老的友誼,巴克從桑頓那里感受到了愛,然而當它深愛的主人被殺害的時候,它滿腔的怒火,就像一只狂怒的野獸,沒有東西可以阻止得了它,哪本能的血腥的蘇醒。它的嚎叫是那么的傷感,那么的忠誠,震撼人心。哪是它對桑頓深深的愛,沒有了牽掛的它,從此走入了森林,加入了狼群,靠著自己的實力在這個族群里站在最高點。
這個被上帝眷顧的、像幽靈般得野獸,為了生存,它掙脫了文明的束縛。從一株溫室中的花蛻變成可以經受的住風雨考驗的、蒼天大樹。
《野性的呼喚》是不戰(zhàn)勝困難誓不罷休的毅力及對自由的渴望,野性,就如同這個世界一樣,讓人無法預測,它可以殘忍、可以單純,如此的矛盾,卻深深的吸引著每個向往自由的有生命的物體。
然而,在這個越來越發(fā)達、經濟越來越繁榮的世界里,我們正在一點點的喪失我的良知與本性,有時原本不是想要那么做的,也不是想要那樣的結果,但是,面對那些,我們不能逃避的事實,我們總是迷茫,總是選擇了相反的路線。
我佩服巴克,深深的,發(fā)自肺腑的。也正是它的那中面對困難、危機永不低頭,永不言棄的精神吸引著我,就像飛蛾被火深深地吸引著一樣,奮不顧身。
作為一個人,我感到羞恥與自卑,我總是在逃避這個世界的殘酷,逃避著自己,結果一直處于原點。當別人從我身邊走過,只能眼睜睜的望著,害怕面對那未知的一切。但是巴克告訴了我:要生存,就得讓自己變強。但是,不要跟大多數人一樣,為了某種目的,而把自己的本性給丟棄。
《野性的呼喚》的最終歸屬:是靈魂的歸屬……
杰克·倫敦的小說野性的呼喚讀后感1000字【篇4】
讀了《野性的呼喚》,我想了很多很多。曾經有人說,這本書有什么意思呢?不就是講了一只養(yǎng)尊處優(yōu)的狗在歷經磨難之后蛻變?yōu)閮疵偷睦峭醯墓适聠?沒錯,這確實是這本書的大意。但仔細揣摩,我們可以從中學到很多東西。
巴克是一只有很強的環(huán)境適應能力的狗,在離開了溫暖舒適的家以后,它很快適應了寒冷且環(huán)境惡劣的北方,學會了牙齒和棍棒的法則。這是非常值得我們學習的。剛剛步入大學校門的我們離開了舒適的家、離開了體貼的父母,到了一個完全陌生的環(huán)境。毫無疑問,很多人都會覺得不適應。但部分人甚至到現在都還沒有調整好自己的心態(tài),這就有點不太好了。這時,我們就應該多像巴克學學,盡快使自己融入新到的環(huán)境,不要總是沉浸在過去的美好中。
巴克同樣是一只有進取心的狗。他敢于挑戰(zhàn)原來的領頭狗,并奮力擊敗它,從而取而代之。當然,這也是值得我們學習的。有人說,高一和高二是人間、高三是地獄,而大學則是天堂。高三時,當我們挑燈夜戰(zhàn)時,常有人對我們說,現在辛苦一些,到大學后你就輕松了。現在,我越來越認識到這種說法真是大錯特錯。進入大學后,我們雖然不用再頂著高考的巨大壓力,但我們又有了新的責任。我們應時刻勞記:我們仍然是學生,我們來到大學不是為了享樂,而是為了學到更多的知識以及其他方面的能力。我們應樹立清晰的目標,認真學習,堅決摒棄六十分萬歲的心態(tài),時刻力爭上游。
巴克也是一只忠誠的狗。最后一個主人用真心對待巴克,巴克也以真心回報他。巴克渴望回到大自然,可他幾次因舍不得主人而留了下來,直到主人被殺死后,他才回到了真正屬于他的地方。在現在的社會中,也有許多像巴克這么忠誠的狗。它們像朋友一樣陪伴著它們的主人,逗主人開心,為主人解悶。它們把自己的一生都用來陪伴主人,可它們的主人并沒有用用真心對待它們。當它們活力四射時,主人非常喜歡它們,每天給它們洗澡,給它們吃美味的食物,給它們搭建溫暖舒適的小窩。可當它們年老后,主人就會狠心地將它們拋棄。在我看來,這是非常殘酷的。我真心希望我們人類不要如此絕情。當寵物老去時,不要丟掉它們,讓它們老有所依。
以上就是我的一些個人看法。
杰克·倫敦的小說野性的呼喚讀后感1000字【篇5】
讀了美國杰克·倫敦的《野性的呼喚》一書后,我的內心受到了極大的震撼與鼓舞,他的文筆是那樣充滿激情和深邃,其中讓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書中“野性的呼喚”和“白獠牙”這兩個章節(jié)。
(一)“野性的呼喚”
巴克明白:不管發(fā)生什么爭斗,和別的狗打起架來它是從來都不跑開。不過那個穿紅衣衫的男人的棍棒,已經把一個更基本、更原始的法則打進了它的身體里。文明的時候,它會為了某種道義去死,而現在,它不公開搶劫,而是悄悄地,狡詐地偷取,這是出于對棍棒和犬牙的敬畏。
雖然巴克被馴服,可他一直沒有放棄對原始森林的追求。在拉雪橇中,它努力地盡著自己的職責,但它更渴望叢林深處自由自在的生活。它渴望在狗群中有一個地位,原始獸性支配著它,在拉車這種艱辛的條件下更有增無減,暗中增長的狡詐使巴克能沉著冷靜,善于控制,謹小慎微成了它的處事特點,即使在仇人斯皮茨面前它也能如此,這對我們人類來說難道不是一個啟示嗎?暗中成長,知己知彼,戰(zhàn)勝對手,實現目標。
這個章節(jié)令我最感動的就是它對主人桑頓的忠誠,它不顧自己的性命去救主人,可謂很珍貴的感情,他無愧于“幽靈狗”、“惡鬼”、“野狼之歌”等稱謂。
(二)“白獠牙”
忸怩卻兇殘的母狼一次又一次引誘亨利和比爾的狗群,一只又一只狗被它引誘出去然后被整個狼群吃掉。當狗群幾乎被它們吃完時,饑荒已過去,春天到來了。三只公狼(年輕的領頭狼,獨眼老狼和野心勃勃的三歲小狼)進行了爭奪母狼的戰(zhàn)斗,最終獨眼老狼勝利,與母狼走在了一起,它們似乎已經忘了被征服的對手和用鮮血寫在雪地上的愛情故事,在路途中遇上了印第安人正在扎營的地盤。母狼這時身體漸漸笨重起來,因為它懷孕了。母狼一直在尋找一個地方,可以使它安全產下狼崽。在產下狼崽之后,母狼極力不讓獨眼老狼進入那個山洞,而老狼也明白自己身為狼父的責任。它跑出去為母狼和狼崽覓食,與豪豬、山貓等兇殘的動物搏斗,最終因驚動了山貓穴而喪命。五只幼狼崽最終只剩下小灰狼,它成長的很快,也能很快地學會很多東西。在一次又一次獨自獵食中它學會了機智的搏斗,朦朧明白了肉食法則。世界上有兩種生命——自己的和另外的。自己的一種包括母親和它,另外一種包括所有的生物,而這種又要劃分。一部分是那一種要殺死吃掉的,這部分包括非殺生動物和小殺生動物,另一部分是要殺死吃掉它那一種的,或被它那一種殺死吃掉。于是這樣的分類便產生了法則。生命的目標就是肉食,生命本身就是肉食。生命以生命為生,有食者和被食者。這條法則就是:吃或被吃。
在小灰狼不小心進入了人類的營地時,它第一次看見人類——奇怪的兩腳動物。而它卻不明白,這兩腳動物卻是一切活物的君主。在它極度恐慌時母親跑了過來,人類認出了母狼,叫它“基切!”而母狼也屈服于人類,小灰狼是母狼基切與狼群生活的證據。狗就是狗,狼就是狼。小灰狼從父狼那里繼承了很多特征——白獠牙是最明顯的特征,也是區(qū)分它與狗不同的特征。在營地,它不甘于被別的狗欺負,它在一次又一次搏斗中的機智、靈敏、快捷,它的身體也很結實,使它漸漸有了地位。但它性格孤僻安靜,喜歡獨來獨往。別的狗都不敢惹它,在日漸成長中,它明白了一個道理:欺負比它弱的,讓步比它強的,而對于人類,則把他們視為神——他們可以用石頭、棍棒,可以給它肉吃的神。
在白獠牙的心中并沒有愛,只有兇殘,即使有母親基切的記憶,不過那已經是好久以前的事情了。在它再次見到母親的時候,母親又生了幾只小崽。不過母親好像不記得它了,一下子就咬破了它的臉,使得白獠牙退得更遠一些,一切過去的記憶和聯想再次消失,母親基切對它已一錢不值,它已經學會沒有基切照樣過得很好,忘了母親有何用處。
或許自然界就是這樣的,它們與生俱來的獸性與兇殘使它們忘記了一切,包括愛。在殘酷的弱肉強食法則下,唯有不斷斗爭與拼搏,才能強大,不至于平庸被欺壓。難道這對我們人類來說不是一種啟示嗎?
在饑荒過去之后,小灰狼回到了營地,它已作出決定,用它的自由和辛勤的勞動、忠誠來換取肉食、熱鬧和安全感。
在某些環(huán)境下,我們是無能為力的,在可以選擇的途徑中,有時是需要走捷徑的,即使這樣會犧牲一些東西,但獲得的卻是內心的安定和別的路所給不了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