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公租房條件和要求是什么
眾所周知,公租房價位是比較便宜,是比較適合買不起房又需要有穩定住所的人。今天我們來重點了解下申請公租房條件和要求是什么?下面給大家分享關于申請公租房條件和要求是什么,歡迎閱讀!
申請公租房條件和要求
公租房申請的條件和要求如下:
1、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
2、收入、財產低于規定標準;
3、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向社會公布。
申請公租房的流程有哪些
1、提出申請。
屬于本地居民的必須在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申報,其他人員在就業所在地社區居委會申報。機關、事業和企業單位新就業人員或務工人員向所在單位申請。
2、申領表格。
3、申請人提交相應材料。
4、受理申請。
社區居委會或所在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申報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及時受理,并作好登記。申報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社區居委會或所在單位應在2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內容和材料。
5、初審。
社區居委會或所在單位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完成初審,經初審符合條件的在本轄區、本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無異議后,簽署初審意見后上報。
6、復審。
區管委會、主管單位應自收到申報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要對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及時作出復審意見后上報。
7、終審。
市住建局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終審。終審符合條件的,在報紙、網站等新聞媒體上張榜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間無異議并終審合格的,簽署終審意見并蓋章,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輪候配租。
公租房的使用期限是多長時間
1、公租賃期限最長為5年,合同期滿承租家庭應當退出住房。承租家庭需要續租的,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提出申請,由產權單位會同相關單位復核,符合條件的續簽租賃合同。
2、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條件暫時不能騰退承租住房的,租賃合同期滿后給予2個月過渡期,過渡期內按同類地段類似房屋市場租金收取租金。過渡期屆滿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產權單位規定的標準收取租金,具體在租賃合同中約定,拒不退出行為記入信用檔案。
公租房可以住多長時間
公租房最長可以居住五年。通常公租房使用期限為5年,也就是說在5年期限屆滿之后,就不能繼續租賃公租房。但如果還符合申請公租房的條件,可以再次提出申請。另外,如果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條件暫時不能騰退承租住房的,租賃合同期滿后給予2個月過渡期,過渡期內按同類地段類似房屋市場租金收取租金。過渡期屆滿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產權單位規定的標準收取租金,具體在租賃合同中約定,拒不退出行為記入信用檔案。因此,雖然公租房最長可以居住五年,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一直租住下去,如果不再符合承租條件,就需要在規定時間內騰退住房。
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區別:
1、對象不同:公租房主要針對中等偏下收入人群,而廉租房則針對低收入家庭。
2、保障形式不同:公租房符合條件的人可以申請,但不能轉租、轉讓等。廉租房則有兩種保障形式:一種是低租金承租,另一種是租金補貼方式,發放給住房困難戶。
公租房的好處和壞處
一、好處:
1、緩解住房壓力:公租房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了相對低廉的租金,使他們能夠承受起購房的經濟壓力,從而緩解了住房緊張的狀況。
2、提高住房公平性:公租房的分配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使得更多的人有機會獲得住房,提高了住房公平性。
3、促進社會和諧:公租房政策的實施有助于縮小貧富差距,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4、優化資源配置:公租房政策有助于優化住房資源配置,使住房資源更加合理地分配給有需要的人群。
5、有利于城市規劃:公租房政策有助于引導人口向城市邊緣區域流動,緩解城市中心區域的住房壓力,有利于城市規劃和發展。
二、壞處:
1、申請條件限制:公租房的申請條件較為嚴格,往往要求申請人在戶籍、工作、財產等方面達到一定的標準,這使得部分真正有需要的人無法申請到公租房。
2、租金水平不高:雖然公租房的租金相對較低,但與市場租金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可能無法滿足部分家庭的住房需求。
3、管理問題:公租房的管理存在一定的問題,如房屋質量參差不齊、租賃合同執行不力等,影響了租戶的居住體驗。
4、影響房地產市場:公租房政策的實施可能會對房地產市場產生一定的影響,如供應過剩、房價下跌等。
5、滋生腐敗現象:公租房分配過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腐敗現象,如權力尋租、關系戶等,損害了公租房政策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深圳保租房的申請條件是什么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具有本市戶籍。
2、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包括申請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請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須作為共同申請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戶籍的居民,只能作為共同申請人。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不擁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準成本房、全成本房、社會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資房,拆遷安置房,軍產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4、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及戶籍遷入本市前在國內其它城市未購買過政策性住房,未領取過未購房補差款;一定年限內未曾轉讓過自有形式的住房。
5、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請前連續兩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標準線。
6、家庭總資產不超過一定限額。
7、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沒有違反國家__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