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讀后感800字
《重返狼群》是李微漪寫的,讀完《重返狼群》,該如何寫讀后感呢?這里給大家分享一些《重返狼群》讀后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重返狼群》讀后感800字精選篇1
兒童版《狼圖騰小狼小狼》一直是我的最愛,當我和媽媽一起在新華書店購買成人版《狼圖騰》的時候,我們意外地發現了又一本以狼為主題的書——李微漪寫的《重返狼群》,我們毫不猶豫地買下來,一口氣讀完,果然不出所料,是一部了不起的杰作。
在閱讀過程中,我和小狼格林又一次開始了關于狼族的奇妙之旅。我很是驚訝!因為在很多人的心目中,狼是一種忘恩負義的動物,為了食物,它們甚至可以殺死自己的同類,可是,讀過這本書以后,我發現我錯了!狼雖然有的時候會吃掉自己的同類,但那是一種生存的需求,別無選擇。事實上,狼是一種重情重義的動物,只是不善于表達罷了!
“狼女”是若爾蓋草原藏族牧民送給“80后”女畫家李微漪帶有傳奇色彩的藏族名字。她出于對自由強悍狼性的尊重和理解,大膽采用一種育狼、野化狼的獨門絕技,就是以真正“狼媽”(絕對不是人媽)的方式來養狼、馴狼。
從她去若爾蓋大草原寫生開始,從小狼格林對她發出微弱的呼喚聲開始,她就已經和狼結下了不解之緣。李微漪不僅救了小狼格林,而且給了它屬于狼的尊嚴,當小狼格林還是一個毛茸茸的小團開始,李薇漪就已經把它當做了一只真真正正的、野性十足的草原狼。
但是,這種“狼媽”馴狼法風險巨大,隨時可能危及生命,用“九死一生”來形容育狼、馴狼的過程仍顯不夠,李薇漪甚至做好了成為狼族聚餐時的一道主菜的心理準備。
為了小狼格林,她不惜放棄了自己作為花樣美女的青春年華,和男友亦風多次出生入死陪伴格林住在人跡罕至的草原上,為了小狼格林,李薇漪已經完全成為了“人中狼”,而小狼格林也成為了“狼中人”。
最讓我感動的是,小狼格林在自己的肚子已經餓得不行的時候,對生病的“狼媽”李微漪的關懷與照顧,它將自己唯一庫存的半只兔子毫不保留地送給了自己的 “狼媽”,因為在狼的概念里,食物就是生命,有了食物,就有了生命,有了生命,就有了動力,有了動力,一切病都會好起來的。
每次讀到此處,我都不禁感嘆:其實在我們的字典中“狼子野心”、“狼心狗肺”……這樣評價狼的詞語已經數不勝數,我們不要再這樣誤解狼了!狼族也禁不住這樣的誤解了!
最后,在李微漪和亦風的幫助下,小狼格林終于回到了大自然的懷抱,回到了自己的故鄉——狼群,等待它的將是正常的狼的生活,我們期待小狼格林在自己的族群中可以無憂無慮地生活。
《重返狼群》讀后感800字精選篇2
我非常喜歡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書,讀了四遍。書的主人公是一只父母雙亡的草原小狼。它和“狼媽”李微宜共度了9個月的艱苦生活,終于重返狼群。沒有人能夠想象狼媽訓狼法的風險有多大?用“九死一生”來形容十分形象,養活一只小狼十分艱辛,多次都危及生命。事實上小狼格林經歷了不下十幾次的死里逃生,就連狼女自己也多次與死神擦肩而過。最讓我深深感動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脅下,狼媽李微宜任然咬緊牙關,沒有退縮,沒有心軟。她甚至為了小狼能夠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為狼群聚餐時的“一道主菜”的精神準備。李微宜不僅膽量超群,而且智慧也很超群,她竟帶著只有3個月大的格林來到獒場,要知道獒可是狼的天敵啊!然而狼媽不惜幾次冒著小狼命喪獒牙的危險,使小狼格林學會了察言觀色,尋找保護傘,如后表示臣服……李微宜的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里暖在心里,一天狼媽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量半只野兔給了李微宜。這是多么感人啊!最后狼媽成功把小狼放歸狼群,放歸到了屬于格林自己的家。
看完這本書我沉默了許久,我心里想為什么這么多人對某種動物有偏見呢?難道《伊索寓言》中狼或狐貍都是反面角色,他們難道就應該被別人視為不仁不義者,白眼狼,狼狽為奸嗎?有些人說狼殘忍總是吃一些可愛的小動物,可你想想一批狼難道不吃肉,只會乖乖跟在一群羊后面吃草嗎?有些人說狼殘忍,但他們不想一想活剝狼皮更加殘忍。所以請大家不要對任何動物有偏見,跟不要傷害動物。
今天我走在大街上,突然看見一個男人的皮包上掛著一條棕色狼尾巴!這尾巴在風中一搖一擺好像在說:“可惡的人,你們竟把我們的尾巴給拔下來當裝飾!”我在遠處還偶然聽到那個男人笑著對朋友說:“我最愛狼了,做生意就要有狼性,看我這狼尾巴,多好看。”聽到這話我心里頓時我冒三丈,你就是這樣愛狼的嗎?你什么時候從狼的角度想一想,你難到不知道它們是多么痛苦嗎?你愛它就是用它的皮當裝飾的嗎?你難道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
記得還有一次,我在電視上看到了一位歌唱演員在唱齊秦的歌《狼》之間她身上披著一身狼皮,嘴里唱著“我是一匹來自北方的狼……”她不感到這非常殘忍嗎?為了收益高,為了更漂亮,為了更像狼,就把狼皮披在身上。那你還不如唱我是一個殘忍的人呢!
好了說到這里我請大家不要對狼,或一些名聲不好的動物有偏見,它們也許是被逼的才吃可愛的動物,它們又也許自己天生聰明而被別人看成了狡猾。更不要去傷害他們,他們的皮毛也許真的十分漂亮美麗,也許真的十分溫暖舒適,可這也是屬于它們的,請不要為此去殘忍的殺害它們,我們都要做個有愛心的人,擁有一顆愛護動物的心。
《重返狼群》讀后感800字精選篇3
用了幾天的時間我讀完了李薇漪寫的《重返狼群》這篇文章給了我極大的震撼。
這篇文章主要寫的是作者李薇漪在若爾蓋草原寫生時偶然救活了一只剛剛出生僅五天的小狼,從此開始了與狼在一起的生活。她把小狼帶回都市喂養,并為他起名“格林”。幾個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開始顯現,城市已經不是“格林”的棲息之所了。李微漪決定帶他回到草原,讓他重返狼群。
在草原上安營扎寨長達半年時間,從夏到冬,李微漪帶著格林尋找狼跡,數次遭到野獸與藏獒攻擊。長大的“格林”守護著媽媽。在朋友亦風的幫助下,格林終于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在人們眼中狼是壞人的代表如:狼狽為奸,狼心狗肺等而在這本書中狼卻是有感情的,狼用實際行動來回報人類。“格林”把作者當成了媽媽把作者的男朋友當成了爸爸。既然藏獒頭領可以接納一只小狼,我們人類就不能把保護動物放在第一位嗎?在作者重病時,格林把僅存的一只野兔來給作者吃,當時我就淚流滿面,一只狼都能有人類的感情,難道我們人類還要以動物做為老師嗎?
大家都認為狼吃羊是最該萬死,其實,狼吃羊是天經地義的。狼吃羊,既可以讓羊運動,被吃掉的羊還是老弱病殘的,這樣,既可以讓我們吃到健康的羊肉,病毒也可以不在羊群傳播,所以狼吃羊不僅無害,還有好處呢。
讀完了《重返狼群》這本書以后,對動物,對大自然,對人都有了重新的認識。動物都遵循自然法則在生存,而人在千方百計的破壞自然。我們為什么不能保護動物保護自然呢?雖然“格林”永遠失去了他所愛的“爸爸媽媽”但是“格林”的那種堅強,勇敢,不離不棄的精神深深地打動了我。我會像小狼學習,做一給關心父母,不讓父母操心的好孩子。
這本書十分感人,我向大家推薦這本書,和小狼一起踏上反群之路。
《重返狼群》讀后感800字精選篇4
當我懷著好奇之心翻開《重返狼群》的第一頁,當那條小狼從十幾天到九個月大的成長圖片出現在我的眼前時,我震驚了,我被這條小狼和這本書的作者深深震撼了!
因為,這是迄今為止世界上唯一由人養大后成功放歸荒野的狼。
繼續翻頁,我看到了這樣一句話:“每當聽見我咳嗽的聲音響起,格林就關切的趴在窗口,再沒有心思和藏獒們玩鬧。”格林對作者的忠誠和喜愛超過了他愛玩的天性。很多時候,人類與動物之間的感情甚至超越了他與同類的情感。
我突然想起了一句話:“人與動物是最好的朋友。”確實如此啊,不管是何種動物,只要我們真心待他們,他們也將回報我們最真摯的情感!
作者以超凡的洞察力,細膩的筆觸,飽滿的情感向我們講述了一個人與狼之間的感人的故事,我簡直無法想象作者與狼是如何一起度過那段時光的,至少我不怎么和動物接觸,更何況是人們眼中如此兇惡的狼,然而在作者的筆下,狼這個生物變的溫柔、善良與真誠,并不像我們平日里所想象的那樣。
到最后時刻,小狼格林回頭凝視著虛幻的山上曾經的家園,心里涌動著生死離別之情。終于,他從深深的雪中拔出一只前肢,邁出了離開人類的第一步。他對他的家園以及“她”都非常的不舍,他們的感情很好,然而正是因為彼此真誠的相待,才有了這份不舍以及這份刻骨銘心的感動。
我們人類與動物是最好的朋友,很多人相信這句話,并努力去踐行這句話。但是,還有一些人不惜為了牟取暴利而傷害那些動物,甚至取了他們的性命。
我夢想有一天在我們的祖國,動物和人能夠更加和諧的相處,這是我的夢想,也是祖國的夢想,我相信終有一天這個夢想會成真的!
《重返狼群》讀后感800字精選篇5
用了幾天時間讀了李薇漪寫的紀實文學《重返狼群》,很喜歡這本書,更羨慕她的生活,可以隨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隨意選擇自己喜愛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個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風,一個人如果想過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難,難得的是可以遇到這樣一個志同道合的伴侶。
李薇漪從草原帶回一只沒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飼養并成功的將它野化讓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樣歷經艱難,卻詳實的記錄了小狼的成長以及狼自身所擁有的氣質,看過這本書讓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堅定,勇敢,以及重情重義,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獵,忍受饑餓,寒冷,恐懼,一個二十多歲的女孩能做到這點,真讓我佩服,她在書中說了一句我認為很經典的話,她說一個擁有賺錢能力的人何必急著去賺錢呢,她是擁有著賺錢能力的人,所以她做著一個自由職業者,過著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說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掙錢,卻沒有時間享受生活是為什么,我想應該這樣回答她,因為是沒有賺錢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體可以的時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賺錢,賺來的錢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體的本錢時候無力支撐以后的生活,我就是這樣的人,一個沒有能力的人。
書在最初講了這樣一頭狼讓我很震撼,一頭公狼因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圍捕,踩在夾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斷了自己的一條腿,用三條腿逃到一個石縫中躲藏,獵人就把刺刀綁在棒子上向石縫中猛刺,直到沒有了聲音才將狼拉出來,發現狼頭已經血肉模糊,刺刀從口中直沒入頸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來,一只眼睛已經冒了,頭皮沒有一個好地方,獵人說這是因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對刺刀,每一刀下來它都是用嘴去咬,這就是狼的狠和堅強,如果是狗會將屁股對著獵人采取逃避的姿勢,獵人因此得到了價值不菲的狼皮,后來它們誘捕母狼,多長投毒設陷阱都沒有成功,可后來他們發現母狼死了,臨死時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獵人說母狼是自愿踩到夾子上的,因為剛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無力狩獵也無法養活小狼,所以它決絕的選擇了自殺,但是它不愿獵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這就是狼。牧人說狼若不是為了哺育小狼絕不會冒險偷羊,這是父愛吧,公狼為了養活自己的妻兒甘愿如此,這才是個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將終身不娶,母狼用這種方式表達了自己的忠貞也表達了對人類的怨恨,書中的小狼就是這對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長經歷很精彩,這里有歡樂也有悲傷,同過詳盡的描寫將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愛與孤獨,狼的冷酷與鎮靜都展現在我們面前,作者是唯一一個將家養小狼成功放歸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過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納,這個過程是艱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親一樣,愛著小狼,為了讓狼能夠重返狼群付出了一個母親所能給與的一切,這就是天下的以分離為目的的愛,母愛!
我不想用過多的篇幅寫那些精彩的片斷,因為讀完這本書后,我更羨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樣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獨自堅強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樣浪跡天涯,走走停停看盡天下的風景,而我喜歡的風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跡,也許我的身體里住著孤獨,我想過那樣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 ,走在無人的荒漠,走著走著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臺,讓我的肉體風化或者讓禿鷲吃掉,連骨頭也不剩一塊,就這樣的消失,消失的無影無蹤,我不喜歡躺在冰冷的停尸間被人瞻仰。就這樣的無痕跡多好,但是看了這本書,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了,我的身體無法在那樣的環境生存,也許我挺不過高原反應,也許我也無法忍受炙熱和寒冷,我的身體越來越走向衰弱,雖然我還并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樣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去若爾蓋草原,趁著我還可以走動,完成我心中的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