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東莞松山湖戶籍生秋季招生簡章
又是一年秋季招生時,東莞松山湖公布了戶籍生秋季的招生消息,很多家長都非常感興趣。下面小編就帶大家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2018年東莞松山湖戶籍生秋季招生簡章
入學對象
(一)幼兒園小班學童: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
(二)小學:一年級學童,要求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超過7周歲確實未入學的需提供延緩入學證明;二年級至五年級學童要求達到相應入學年齡;
(三)初中:初一、初二學生。
不接受已在園區公費就讀學生轉學,不招收留級、跳級學生。
申請對象
符合報讀要求的適齡學童分為A、B、C、D類,其中幼兒園小班限A類和B1類人員。具體要求如下:
(一)A類,園區戶籍學童,分如下幾種情況:
A1:戶籍地址與房產證地址一致,如家庭戶籍學童;
A2:戶籍地址與房產證地址不一致,或者在東莞沒有房產,如集體戶籍學童;
(二)B類,園區企事業人才的子女,分如下幾種情況:
B1: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工作人員子女;
B2:企業人才子女:
B2.1: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根據相關規定獲得入學指標,其管理和技術人才子女可申請入讀
1.符合《東莞市企業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中第四條所列企業,按規定獲得入學指標;
2. 2017年度發明專利申請量達到100項或以上的企業,提供3個入學指標;2017年度發明專利申請量為50-99項的企業,提供2個入學指標;2017年度發明專利申請量為20-49項的企業,提供1個入學指標;
3.列入市級和園區級倍增計劃企業的入學資源參照倍增計劃方案執行;
4. 截至2018年5月已經掛牌的新三板企業、獲認定為東莞市上市后備企業的企業,提供1個入學指標;
5. 對全園區在建或投產未滿兩年的購地企業提供共5個入學指標,要求企業無明顯違法違規違約情況且無私自轉讓股權行為,要求申請人必須是在2017年9月1日前已完成變更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且在投資方或其全資子公司任職超過兩年。每家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1個入學指標,如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請超過5個,則按企業累計固定資產投資額占比前5名安排,具體由園區招商部門核定(已符合B3類申報條件的企業不列入此項指標申請)。
以上所列入學指標不累加,同時符合多項條件的,只可任選一項進行申報。并要求申請人在該企業工作滿2年,在園區工作滿半年(截止當年4月30日)。
B2.2 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人才:
1.符合《東莞市企業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中第三條的高層次人才或符合《東莞市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中第八條中優惠政策的隨遷子女;
2. 副高級以上(含,下同)職稱者或博士學位以上者、2017年度發明專利申請量達到10項或以上的個人;
3. 本科以上學歷的園區創新團隊及省級以上孵化器核心管理團隊主要成員。
以上企業人才要求在該企業工作滿2年,在園區工作滿半年(截止當年4月30日)。
B3:企業積分制人才。
未達到B2條件或者未享受B2入學指標的企業人才,所在企業(單位)和個人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者,還可以通過積分制方式申請學位。
1.企業(單位)要求:
2018年度正常營業且2017年度在松山湖實際納稅滿50萬元人民幣,購地企業畝產稅收滿30萬元人民幣,民非企業和國企(含水、電、氣、交通、通訊、金融、研究院等服務和科研機構)不做稅收要求,沒有任何違法違紀行為。
2.個人要求(符合其一即可):
(1)以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申請的,要求其身份在工商登記的變更時間截止至2016年4月30日;
(2)本科以上學歷在該企業連續工作滿2年;
(3)大專學歷且在該企業連續工作滿5年,所在企業非房地產企業,2017年度產值超過50億元或納稅滿2000萬元人民幣(畝產30萬不變)。
備注:按積分高低順序安排入讀,今年計劃安排400人,其中:小學一年級200人,初中一年級100人,小學二、三、四、五年級和初二年級各20人。
B類人員要求在園區工作滿半年。
(三)C類,積分制人員
父母一方服務地在松山湖或父母在松山湖擁有產權清晰的自有居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就讀學童(以下簡稱“隨遷就讀學童”),且符合《東莞市義務教育階段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積分方案》要求(備注:按積分高低順序安排入讀,今年計劃105人,其中安排小學一年級50人,初中一年級30人,小學二、三、四、五年級和初二年級各5人)。
(四)D類,企業骨干人員(限隨遷學童申請小學一年級或初中一年級學位)
要求所在企業2017年度納稅30萬元以上,購地企業畝產稅收20萬元以上,且在園區工作滿半年。符合如下條件之一即可:
D1 本科或以上學歷,在該企業連續工作滿2年;
D2 大專學歷,在該企業連續工作滿5年;
D3 高中(中專)學歷及以下,在該企業連續工作滿8年。
D類人員需自行申請入讀松山湖片區(含松山湖、石龍、寮步、大嶺山、大朗、石排和茶山,下同)民辦學校,入讀之后申請學雜費補貼(與B3類積分在400名公辦學位之外人員合并,計劃提供200名,補貼金額以《東莞市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民辦學位補貼實施辦法》為準)。當符合條件人數超過提供學位數時,將以抽簽等方式安排入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