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多次勒索學生被批捕是怎么回事 事情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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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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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不學好,以高新路周邊的學生為目標,虛構自己的弟弟被打,受害人像是打他弟弟的人,給學生施加心理影響,然后要求學生抵押手機、平面電腦等貴重物品,借機敲詐勒索。1月15日記者獲,該男子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雁塔區檢察院批準逮捕。
男子多次勒索學生被批捕是怎么回事
王某某,1991年04月12日出生,藍田縣人。2017年12月3日16時左右,王某某在高新區敦義路路邊,聽到有幾個學生模樣的男生在討論打架之類的事情。其他學生離開后,王某某對最后一名男生謊稱自己的弟弟被人打了,對方看著像是打他弟弟的人,并聲稱自己是社會上混的人,使該學生產生心理壓力。王某某借機提出讓學生將手機等貴重物品先抵押在王某某手上,等其弟弟來辨認,對方只好將一部價值7000余元的玫瑰金色蘋果7PLUS交給王某某。得手后,王某某把手機拿到鐘樓附近,以3000元的價格賣掉。案發后,2017年12月11日,王某某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公安高新分局刑事拘留。
后公安機關查明,從2016年6月起至2017年12月初,王某某多次以高新路周邊學校上課及補習的學生為目標,先后敲詐勒索6名學生,共計勒索騙走6部手機及1部平板電腦,總計價值4萬余元。
1月15日記者獲悉,雁塔區檢察院以敲詐勒索罪對王某某批準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