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父母將1歲男童遺棄保姆家 拖欠半年工資不給
&bsp; 人都是有血有肉,有靈魂會思想的,但是在處事的時候為何總是那般無情無義。不談對陌生人如何,連自己的親生骨肉都可以棄之不管不顧,著實是冷血無情。日前,據悉一對狠心的父母將年僅1歲的男孩遺棄保姆家中,不僅如此還拖欠保姆半年工資未給。
看著蹣跚學步的童童(化名)張開小手,跌跌撞撞地向自己撲來,很多時候,家住撫順的53歲的張女士會恍惚覺得:眼前這個可愛的男孩就是自己的親孫子!
從出生的第50天起,童童就一天也沒離開過張女士。童童會用口齒不清的聲音奶聲奶氣地叫張女士&ld;奶奶&rd;,張女士也會慈愛地管童童叫&ld;小孫孫&rd;。如今,童童已經1歲零3個月了,可此時此刻,張女士卻迫切地希望孩子能早點離開自己,&ld;孩子需要一個真正的家,需要愛他的爸爸和媽媽。&rd;
因為,張女士只是童童的保姆。而童童的爸爸在拖欠了張女士半年工資后,竟不告而別。
結緣:保姆只一面就喜歡上這孩子
張女士原本一直在北京做保姆。去年因為要幫女兒照顧即將上小學的外孫女,回到了沈陽。
剛回到沈陽沒幾天,就有人給她介紹了一份工作:有個出生45天的嬰兒沒人照顧,想找個保姆。張女士挺高興,&ld;我一直就是干這個的,有經驗。&rd;張女士告訴沈陽晚報、沈陽網記者:&ld;對方說一個月給我3000元錢,再加上我的退休金,我自己足夠生活了,興許還能補貼給女兒點。&rd;于是,張女士高興地把孩子接回了家,這個孩子就是童童。此時,童童剛剛出生50天。
&ld;聽孩子的爸爸說,孩子的媽媽不要他了。&rd;一見到童童,張女士就打心眼里喜歡,&ld;這么可愛的孩子,媽媽咋能舍得不管了呢?&rd;
命運:母親在孩子剛滿月時便一走了之
&ld;孩子剛來的時候,于突然斷了母乳,餓得面黃肌瘦,看著特別讓人心疼。&rd;現在的童童長得白白胖胖,但張女士仍然忘不了第一眼看到童童時那可憐的模樣。
為了照顧好童童,張女士可謂盡心盡力,完全把他當成自己的親孫子來對待。慢慢地,童童的爸爸向張女士敞開了心扉。&ld;我跟童童媽是打工時候認識的,后來生下了童童。原本我們打算登記結婚的,可后來因為一些矛盾,孩子剛滿月,他媽媽突然就走了,一直也沒找到。&rd;童童爸說。
于交往的時間不長,童童爸只知道童童媽老家是吉林梅河口的,其他信息一無所知。因此,童童爸只能一邊打工,一邊尋找童童媽。后經人介紹,將童童送到了張女士家。
變數:孩子父親欠薪半年也&ld;失聯&rd;
&ld;這么小的孩子離開了媽媽,實在太可憐了。&rd;于心疼,張女士加倍對童童好。&ld;當時童童爸說好每個月給我3000元錢工資,奶粉、尿不濕等孩子的生活用品另算??晌铱赐忠膊蝗菀祝徒洺W约禾湾X給孩子買點。&rd;張女士告訴記者,&ld;后來,也不知道是真困難,還是我給買習慣了,童童爸每次來,除了給我工資,再也沒給孩子帶過其他食品、用品來。&rd;
張女士起先并沒在意,&ld;一個孩子能吃多少?誰還沒有遇到困難的時候啊!&rd;可是,后來情況漸漸不對了。
&ld;從今年5月份起,童童爸就說手頭緊,跟我商量緩幾天再給我工資,我同意了。&rd;但是,讓張女士沒想到的是,從此童童爸再沒有向張女士支付過工資,也沒有露過面。&ld;我帶著孩子去他曾經打工的飯店找過,老板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rd;張女士說,&ld;剛開始打電話還接,態度還挺好,可是從這個月18日起,就再也聯系不上他了,電話也停機了。&rd;
窘境:盼找到孩子父母以解燃眉之急
張女士只能找到童童爸的一個堂哥。&ld;他堂哥說之前剛給了童童爸15萬元錢,但拿了錢之后,他也聯系不上童童爸了。&rd;張女士告訴記者,童童爸的堂哥拒絕接手孩子,也拒絕支付她的工資。
&ld;從5月份到現在,光工資就欠了我18萬元。還不算孩子的吃穿費用。&rd;張女士介紹,&ld;現在孩子都1歲多了,需要添加的東西越來越多,每個月都得上千元,我的工資根本不夠用。而且我家房子還是租的,現在為了這個孩子,我的積蓄都快花光了。&rd;
如今,張女士已經瀕臨走投無路的地步。&ld;不光是錢的問題,孩子不能就這樣扔在我家??!他還這么小,沒有父母的愛怎么行?&rd;張女士很不解,&ld;就連鄰居都能送點錢、送點物幫我,作為孩子的親生父母,怎么能這么狠心?&rd;
現在,張女士最希望能夠找到童童的父母,讓他回到父母的身邊,像其他孩子一樣擁有一個幸福的童年。也希望社會各界的好心人士能夠伸出手,幫她度過眼前的難關,&ld;孩子的奶粉眼看就沒了,實在不行我就得向別人借錢了……&rd;
已涉嫌遺棄罪
遼寧保興律師事務所律師于元正認為,父母對子女有法定撫養義務。刑法規定,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是社會所賦予并國家法律規定的義務,父母不能遺棄子女。而&ld;失聯&rd;也是一種變相的遺棄行為,涉嫌構成遺棄罪。因此,于元正認為,張女士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1條規定: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唯父母之愛
無可替代
也許童童還小,不知道在他身上發生了什么;也許他已經懵懂,因為他總會對著張女士的手機喊爸爸。
不知道童童的父母是在怎樣的情況下將他帶到這個世界的,既然選擇了讓他出生,就應該承擔起應負的責任。即使物質上稍微匱乏一些,但父母的愛可以填滿這個空缺。一旦失去了父母的愛,將對童童未來的人生構成不可預知、不可彌補、不可逆轉的傷害。
這世間,唯有父母之愛,無可替代。
沈陽晚報、沈陽網主任記者
蘇慧婷
攝影記者 沈 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