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女生學習舞蹈 老師強行壓腿致學生腿部殘疾
許多女孩們都喜歡練舞蹈,因為練舞蹈不僅可以鍛煉身體的柔韌性,還非常的有趣。而選擇正規的舞蹈機構非常重要的,近日,一名高中女生學舞蹈課時進行劈腿,卻被老師強行壓腿,導致腿部殘疾,九級傷殘。想看更多最新兒童資訊嗎?請看
&ld;我也想讀大學,我也不想與母校以及老師對簿公堂,因為都不是故意的&rd;,在法庭上,面對昔日的老師以及學校負責人,今年20歲的王芳顯得內心有點矛盾,她告訴法官,現在自己變成殘疾人,自己左小腿用手觸摸根本無感覺。
據王芳介紹,她高一下半學期快結束報的舞蹈班,但當時沒有接受舞蹈訓練,到高二小高考結束后才正式接受舞蹈訓練。2013年7月24日上午(當時她已讀高二),她在馬壩高級中學舞蹈教室和其他同學一起接受撕腿訓練,她說所謂的撕腿訓練就是人平躺在地上,其中一條腿壓到耳邊,當時她是最后一個,其他同學都撕完了,撕之前她因心里害怕就與老師說不愿意撕,因為之前都接受過撕腿訓練,以前撕腿是慢慢來的,但那天是一次撕到底,撕的過程中她一直說不要撕,受不了,但老師還是一直強行壓她腿,后來還有其他同學幫忙,撕的過程中她疼哭了,感覺條腿都麻,一點力氣也沒有。撕完腿后,老師、同學都離開舞蹈教室,一直到放學之后,同學才發現她一直躺在地上不能動,然后才叫其父母與老師,把她送到醫院。
受傷后,王芳分別在淮安市盱眙縣第二人民醫院、盱眙縣人民醫院、南京市鼓樓醫院、復旦大學附屬華山醫院治療,后經相關權威部門鑒定,王芳左下肢肌力4級,肌張力減退,左足略內翻下垂的致殘程度為九級。
&ld;我教舞蹈已經十幾年,基本課程都是按照方案來的,王芳撕完腿,下面的課程是論課,不是我的課,我也沒注意到她受傷&rd;,對于王芳所描述其在馬壩高級中學舞蹈教室訓練時受傷并致殘的過程,王芳的舞蹈老師劉梅(化名)稱,王芳所敘述過程基本正確。劉梅告訴法官,她有11年的教學經驗,之前包括現在她基本上都按照她的教學過程進行,包括她自己在做學生的時候舞蹈老師都是這樣做的,對于王芳出現這樣情況她也是不愿意看到的,她個人對王芳受到的傷害表示歉意。
據劉梅老師介紹,盱眙馬壩高級中學所開設的舞蹈教學課程是該校高中階段的選修課,是短期速成班,主要是學生為了考一些藝術類的學校,學舞蹈兩年交4000元,她認為,自己只不過是在完成學校交待給她的教學任務,所以她并無過錯。
對于劉梅的說法,王芳家人對其有無資質教學生舞蹈提出質疑,因為他們發現劉梅老師所持的教師資格證是音樂老師,對此,劉梅稱沒有專門的舞蹈教師資格證。法院最終認為劉梅是為了完成學校安排的教學任務,其履行的是職務行為,因此她的賠償責任馬壩高級中學承擔。
&ld;該課程是馬壩高級中學為了提高升學率而開設的,雖是選修課程,但是收取了一定的費用,因而對學生負有教育、保護義務……&rd;,昨天,經審,淮安市盱眙縣法院最終判決馬壩高級中學賠償王芳各項費用計人民幣128685元。
在庭審中,馬壩高級中學辯稱,事發時和王芳一起參加學習的有20多人,都是劉梅老師一人教學,但只有王芳一人受到傷害,說明是其自身的原因造成的,所以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法院審后認為,王芳在學校參加舞蹈訓練課程中受傷,作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本身并無過錯,因此不應當承擔責任。在事發時,王芳叫喊說不要撕腿,但老師仍強行壓腿,王芳之前無任何舞蹈功底,老師仍按照自己的一貫教學做法,其行為違背循序漸進的教學規律及因材施教的教學原則,而且經法院調查,該校類似事故之前也有發生,但校方并沒有足夠重視,未采取相應措施來防范風險,未盡到管、保護責任,致王芳受傷,其應當對王芳所造成的損害承擔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