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男孩見義勇為喪生 父親奔波4年只為討還公道
在渭南市,12歲的男孩李洋康為就同伴溺水身亡,從2011年至今,4年來,他的父親一直都在為了幫兒子討還公道,想為兒子申請&ld;見義勇為&rd;稱號,具體情況是什么樣的呢?趕緊和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想要了解更多最新兒童資訊內容嗎?請看
2011年6月19日,渭南市高新區白楊街辦張東村,12歲的李洋康與同村16歲的張宇(化名)、11歲的李天(化名),結伴到村東渭河灘玩水,張宇不小心踩入深水區,李洋康見狀施救,結果對方脫險,他卻溺水身亡。驚恐萬分的張宇、李天將李洋康的衣服埋在沙堆里,回家后,并未將此事告訴大人。
次日,李天說出真相后,李大朋與家人才打撈起兒子尸體簡單安葬。經警方調查認定,事發時李洋康確存在救人行為,并村組、街辦等出具相關證明,但此后張宇反口稱李洋康并沒有救他。
&ld;我娃救人沒錯,一定要給他討個說法。&rd;失去兒子的李大朋又悲痛又氣憤,為此事尋找多部門,但一直未果。四處奔波的李大朋消瘦了不少,胡子最長時達十幾厘米。
2012年5月,華商報記者采訪此事時,李大朋說,獲救者一家不愿出面作證,讓他們心里很受傷,&ld;為兒子討不回公道,我就不剃胡須&rd;。
在李大朋的努力下,2014年8月27日,渭南市高新區管委會在張東村張貼了多張通知,稱擬對李洋康舍己救人的行為確認為&ld;見義勇為&rd;進行公示。
今年2月17日,好消息傳來。高新區管委會綜治辦、白楊街辦相關人員來到李大朋家中,送來追授李洋康&ld;見義勇為&rd;稱號的榮譽證書,還送來1000元慰問金。因此事,李大朋家共收到喪葬金、獎金、慰問金等共計22萬余元。
3月4日上午,在李大朋家,李大朋拿出&ld;榮譽證書&rd;,里面還夾著一張兒子的照片,&ld;這些都會好好地保存起來&rd;。
&ld;總算了卻了一個心愿。&rd;李大朋說,得知政府要送證書來,他了頭發、剃了胡須。現在的他,精神頭看起來好了許多。李洋康年過6旬的奶奶說:&ld;這個結果,也算圓滿了。&rd;
2011年11月,渭南市高新區管委會綜治辦告知李大朋,于張宇對李洋康是否對其施救的說法不確定,李洋康暫不能被認定為&ld;見義勇為&rd;。那么2014年8月,事件緣何有了轉機?對此,李大朋也不是很清楚,但他堅定地認為&ld;我娃救人是對的&rd;。
3月4日上午,華商報記者來到張宇家,張宇母親李女士說張宇不在家。李女士與張宇大伯、大媽均表示,之前還沒聽說李洋康被追授&ld;見義勇為&rd;稱號一事。
&ld;是好事情,&rd;李女士說,這幾年來家人為此也承受了很大壓力,張宇今年19歲了,只希望兒子能夠安心學習,大家的生活都能恢復平靜。
&ld;救人的行為是值得肯定的。&rd;對此,高新區管委會綜治辦主任溫福斌介紹,但因救人者還是小學生,年齡小,所以并不提倡或鼓勵此種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