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蘭州大學自主招生錄取政策及注意事項
2018蘭州大學自主招生合格資格名單將在2018年6月22日之前在蘭州大學本科招生網(wǎng)、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進行公示。下面小編來為你介紹2018蘭州大學自主招生錄取政策及注意事項。
2018蘭州大學自主招生錄取政策及注意事項
錄取政策
(一)被我校確定為自主招生合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績要求可降低至生源省(市、區(qū))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錄取。對于上海、浙江等高考改革試點省份以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執(zhí)行。對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
(二)被我校確定為自主招生合格的考生,錄取確定專業(yè)時,滿足考生獲得資格的專業(yè)大類中的專業(yè)之一;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我校在該省(區(qū)、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以上的,滿足填報志愿中前兩個專業(yè)之一;無法滿足考生填報專業(yè)志愿但服從專業(yè)志愿調劑的考生將在考生獲得資格的學科大類專業(yè)中調劑錄取,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做退檔處理。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其所在省、市自主招生相應最低控制線以上的,滿足其獲得資格且選考科目匹配的專業(yè)志愿。(確定專業(yè)時以考生在自主招生報名系統(tǒng)中填報的專業(yè)為準)。
(三)經(jīng)考核認定,在相關學科具有明顯特長、興趣及培養(yǎng)潛質的優(yōu)秀學生,進校后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選入“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yǎng)試驗計劃”(萃英學院簡介見附件2)。
(四)通過自主招生方式錄取的考生,新生入學時不得以特長為由申請轉專業(yè),但可以參加入學時面向新生進行的基地班選拔,并可在入校一年后根據(jù)《蘭州大學本科生轉專業(yè)管理辦法》的相關條款申請轉專業(yè)。
注意事項
(一)自主招生工作將在蘭州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加強管理,嚴格程序,初審合格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由蘭州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后公示。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接受考生和家長的監(jiān)督、投訴(監(jiān)督電話:0931-8912159)。
(二)材料初審合格名單、合格資格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分別在本校(https://zsb.lzu.edu.cn)、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https://gaokao.chsi.com.cn/)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合格考生名單將報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備案。
(三)有關中學要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對考生申請材料真實性嚴格把關,申請者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申報有關材料。凡存在弄虛作假行為者,一經(jīng)查實,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資格,并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行政部門做進一步處理。
(四)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與招生相關的培訓活動,未委托任何個人或者中介組織開展自主招生選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