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從幾歲開始記事 為什么以前的記憶會抹去
各位家長朋友們,家里的孩子好帶嗎?很多人都說三歲以前的事情,孩子長大了就不記得了,不過有的孩子卻能夠記得很清楚,朋友們,你們的觀點呢?覺得哪種才是正確的呢?下面就來和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早上,同事在群里哭訴:&ld;你們有沒有遇到娃不讓上班的啊!跪在地上一路爬過來抱住腿嗷嗷地哭,特別慘。我都想以后上班把他帶上地鐵,他就這樣爬一路,肯定能賺不少錢。&rd;
出主意的同事分成兩個陣營:&ld;武力派&rd;說,小朋友唯一能聽懂的語言就是暴力,反正三歲之前不記事兒。
三歲之前不記事兒嗎?&ld;傷痕派&rd;立馬用親身經歷反駁:&ld;上幼兒園時我和爸爸有個約定,他騎車送我上幼兒園,路上要給我講個故事,一天早上我把他惹怒了,路上他拒不開口,眼看幼兒園到了,我氣爸爸沒有契約精神,非要他講故事我才肯進去。老師們心里恐怕在說&ld;這樣的小孩我們見多了&rd;,滿臉不屑,死命把我往里拽。我大吼&ld;只要爸爸講一句我就進&rd;。可是愚蠢的大人們啊,沒一個領會我的意思。那樣不講的爸,我到三十歲都記得!&rd;
要先明確,我們一般說&ld;記事兒&rd;,指的是長大之后對兒時留下記憶,并不是說小孩沒有記憶力,實際上2個月大的嬰兒能記事24小時,18個月大的時候就能記3個多月了。為了看看記事兒究竟從什么時候開始,科研人員讓人回憶自己小時候的經歷,做出圖來一看,人的孩提記憶能分成清晰的&ld;兩相&rd;。2-3歲前的記憶幾乎為零,3-7歲記憶量快速增長,但和成年比仍然是零星的。從這條曲線也能看出有趣的一點:對六七歲時的記憶絕不是成人遺忘曲線的簡單延長,就是說,幼兒園時留下的回憶少,并不僅僅因為年代久遠。小時候忘事,和大人忘事的機制很可能并不相同。
上世紀90年代有個非常有趣的&ld;火警&rd;研究,1984年,某兒童學習中心的火警突然響起,老師緊急把小朋友從大樓里疏散出來,其中一個班小朋友三歲半,另一個班四歲半,他們坐在沙坑旁邊,看警察和消防員叔叔里里外外忙活一通。叔叔們發現原來只是有人爆玉米花引響了警報。老師把前因后果給小朋友們解釋了,便繼續上課。兩周后,研究人員把小朋友召集回來,問他們是不是記得兩周前那件事,所有小朋友都記得,但三歲半的小朋友卻復述得沒頭沒尾,很少有人能講出自己當時在大樓里上課,更幾乎沒人提到火警警報只是因為爆米花。而四歲半小朋友就能完復述件事了。
7年后,科學家們再把當年的小朋友約回來,當年四歲半的小朋友如今仍然能清晰回憶起個事件,其中三分之一復述得格外突出;而當年三歲半的小朋友幾乎沒人能達到同等回憶水平,甚至其中很多人把這件事忘得影兒都沒了。
三歲前的記憶為什么被抹掉?處于&ld;記事兒&rd;轉折點的三四歲又發生了什么?
科學界有&ld;未成熟大腦&rd;論,還有個詞&ld;嬰兒失憶&rd;。雖然大腦皮層和海馬區在懷孕6、7個月的時候確實已經基本成型,但出生后還要繼續發育不少。皮層會再形成很多突觸和髓鞘,海馬區也會加入無數新的神經元。可以想像,硬件沒跟上,存儲能力自然不足。
也有科學家覺得軟件也重要,越大的小朋友,解能力更強,更能搞清楚狀況。解有助于記憶。比如在火警實驗中,四歲半小朋友有更豐富的&ld;社會閱歷&rd;,他們知道消防員是做什么的,可能回到教室后也更仔細地聽老師解釋了。
更強的表達能力也有助于記憶。歐美家長比較喜歡在小朋友回家后對他們問東問西,讓他們講述白天發生了什么‐‐這些國家的教育念認為,和爸爸媽媽復述自己的日常經歷,能鍛煉他們的語言表達能力。四歲半小朋友表達能力肯定比三歲半的更好,回家一講,記得更牢;而三歲半小朋友可能回家根本沒法把這件事講清楚,甚至都沒有講。科研人員還推測,因為亞洲的爸媽沒有回家講幼兒園見聞的傳統,所以如果同樣的實驗在中國做,小朋友們能回憶起這件事的肯定會相對較少。事實上,歐美人對兒時最早的記憶,確實比中國人的要早大概半年。
最近,科學圈又有了新假說‐‐嬰兒時期腦子長得太快,以至于把記憶快速&ld;抹去&rd;了。聽著有那么點意思卻又似乎不靠譜,于是為了驗證這個假說,科研人員組織了不同年齡的小鼠,分成嬰兒鼠和成年鼠兩組,給它們的腳丫施行電擊,然后在此后1-28天不等的時間內,將它們拿回&ld;受刑&rd;場所,看它們是不是還記得受過的刺激,具體方法是看它們是不是愣住(freeig behavir)。如果小鼠愣住,就表示它們害怕了,也就是記得之前的慘痛經歷。結果發現,在實驗期間,成年鼠不管多少天之后都記得之前受的電刺激,但嬰兒鼠只有電擊過后一天記得,兩天之后開始忘記。科學家通過跑步等辦法加快成年鼠海馬區神經元的生長,發現能促進它們忘記;再抑制嬰兒鼠神經元的生長,發現它們就能多長點兒記性了。
當然,小鼠的發育可能和人還是有區別,但如果人和小鼠的&ld;嬰兒失憶&rd;現象機制相同,是不是有辦法留住人的嬰兒記憶呢?噢,這些事兒太深奧了,還是交給科學家們吧。
話說回來,我們為什么又對兒時的某些事兒印象深刻呢?科學家發現,少得可憐的能被記住的事,確實是有選擇的。科研人員曾讓大學生回憶小時候的經歷,包括家里弟弟妹妹出生、去醫院、親人去世、搬家,結果發現他們最早能記得2歲時家里添新丁或者去醫院,但是對親人去世和搬家這種事,就要略微大一點才記得。也有研究表明3歲小娃就能記得去麥當勞這類&ld;生命中的重大事件&rd;。所以,能留下記憶的事情得激動人心,越激動越記得牢‐‐上課著火什么的,最激動了呢!